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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预嘱:生命归途的绿灯

2017年04月05日 09:36 | 作者:刘向国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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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祭奠,是清明节的重要仪式。这个仪式背后,是关于生命终结的告别。虽然死亡一直被中国人所避讳,但每个人又都必须抵达这样的终点。那么,究竟应该以怎样的方式让生命“谢幕”呢,是顺其自然还是恋恋不舍?是更在意生命的长度还是更在意生命的宽度?其实,这些都可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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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关于79岁的知名作家琼瑶交代身后事的头条新闻,引发了无数网友和吃瓜群众的热烈讨论,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琼瑶阿姨写给儿子和儿媳的一封公开信吧。

在信中,琼瑶明确表示到了自己不得不离开之际,希望不会因为后辈的不舍,而让自己的躯壳被勉强留住并备受折磨。

很多网友看了以后,有的表示支持,有的表示反对。当然更多的网友是不理解这种所谓的告别或者说是愿望,很多人误以为这是安乐死,是消极的面对人生的终点。事实上,这种告别不是安乐死,而是在生命尽头不选择生命支持系统,自然而“有尊严”地离开人世,是一种更接近自然状态的死亡。

面对死亡需要思考

自从人类诞生之时起,生与死的探索就从来没有间断过,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对它的感悟和认识也在不断地产生变化。现代医学技术的快速发展,让越来越多的临终病人被越来越复杂的人工设备滞留在死亡过程中。试想一下,当一个人走到生命尽头,不能安详离去,反而要忍受徒劳无益的心脏按摩、气管插管、心脏电击以及心内注射等惊心动魄的急救过程,对于临终病人来说既是一种痛苦,更是一种临终前的折磨。如何让临终者有尊严地告别人世,是整个医学界需要深思的问题。

众所周知,生老病死是人生中必不可少的阶段,死亡是生命最终的必然归宿,无论我们是否愿意谈论它,都无法回避,与其被动地等待那一天的来临,倒不如主动地迎接人生最后死的洗礼,笑着面对死神的接纳和安排。

现实生活中,很多家庭耗费巨额钱财用呼吸机和其他生命支持系统来维持临终病人毫无质量的植物人状态时,病人非但没有摆脱死亡,而且还增添了临终前的许多痛苦。

我们需要好好地思考一下,当面对不可治愈疾病而处于生命末期的时候,选择身体上插满各种管子来延长自己毫无价值的生命,还是选择自然死亡和有尊严地驾鹤西归?

死亡方式可以选择

面对死亡,可以做出选择!通过生前预嘱,预先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当自己的人生处在生命末期、持续的植物人状态或不可逆转的昏迷状态时,选择什么样的医疗护理,包括是否使用生命支持系统,可以预先做出决定与选择。

生前预嘱,是指人们事先,也就是在健康或意识清楚时签署的,说明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要或不要哪种医疗护理的指示性文件。早在1976年8月,美国加州就率先通过了“自然死亡法案(NaturalDeathAct)”,允许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统来延长不可治愈患者的临终过程,也就是允许患者依照自己的意愿自然死亡。

我国目前还没有就生命末期患者签署生前预嘱的立法保护。但是随着我国老龄化的程度和速度加深加重、癌症高发和低于国际水平的治愈和生存率,尚处于起步阶段的缓和医疗和临终关怀服务,使得每年都有上千万生命终末期病人和他们的家人不得不承受医疗照护缺少或过度带来的痛苦,因而我国也亟须相似的法律出台。

我国的香港、台湾地区也分别在2004年和2005年出台了有关生前预嘱的条例,允许患者在疾病终末期拒绝心肺复苏术等。内地也在2013年成立了“北京生前预嘱协会”,倡导生前签署“五个愿望”,开办“选择与尊严”网站,推广生前预嘱和缓和医疗,指导所有人在健康的时候就认真考虑当疾病突然来临,失去自主能力时,如何将自己的意愿以生前预嘱形式传达给医疗服务照护者,以便做出符合自己本人意愿的医疗决策。

生命意识应被最大限度地解放

建立在患者知情同意权和自主决定权上的、通过签署“生前预嘱”来选择自己在生命尽头要或不要哪种医疗照顾的方法,是文明的礼物,是现代社会、法律和伦理赋予人的基本权利。它改变了我们对于死亡的想象,改变了面对死亡时的方式,让我们对生命有了更深层次的看法,让我们在生命尽头感受到爱与关怀,感受到个人意愿的被尊重。

生前预嘱是自己对自己做出的自主决定,最大限度地解放了我们的生命意识。通过签署“生前预嘱”,可以选择一种更接近自然状态的死亡,也就是我们倡导的没有痛苦有尊严的离世,无论如何这是一件非常人道的、合乎情理的事情。

但愿通过琼瑶的一封公开信,能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能了解和认识“尊严死”和“生前预嘱”的理念,让生前预嘱成为生命归途的绿灯。

(作者系北京老年医院初级研究员)

编辑:赵彦

关键词:生前预嘱 清明节 死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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