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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医保改革瞄准“三突破”

2017年05月10日 13:55 | 作者:张冰 | 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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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改革,民生大事,民心所向。

近日,我省正式印发全省医保改革“三突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今年的医保改革制定详细目标,排出具体时间表。“三突破”具体指,要在参保人群全覆盖、医保制度统一、完善大病保险制度三方面取得新突破。目标是到年底浙江户籍人口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8%,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建立统一的基本医保制度,切实减轻群众大病治疗负担。

为何要提出医保改革“三突破”,这项工作能为医保改革工作和群众生活带来哪些影响,哪些人可以从中受益?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全省多地人力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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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提出“三突破”

搬掉改革的“绊脚石”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医保改革取得一系列阶段性成果:率先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率先建成覆盖全民的大病保险制度,率先将戈谢病等3个罕见病纳入医疗保障范围……

然而,改革越是进入“深水区”,越容易碰到难点、堵点和痛点,医保改革也不例外。围绕“十三五”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面对如何让浙江居民更加充分、公平地享受全民参保带来的红利,如何避免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影响群众生活水平和医保改革进程的“绊脚石”逐渐显现。

第一块“绊脚石”就是医保覆盖程度。截至2016年底,全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5175万人,还有部分居民因各种原因没参保,也有部分企业未做到应保尽保,另有些统筹区外参保的浙江户籍人员没纳入统计范围。

医保制度碎片化这块“绊脚石”也在阻碍医保改革进程。目前,浙江共有76个医保统筹区,除湖州市以外,其他各市县医保制度尚未实现完全统一,市与市之间、县与县之间政策、待遇等都不尽相同。“这一问题不解决,维护医保制度公平性就无从谈起,提高医保统筹层次只能停留在纸面上。”省人力社保厅副厅长蔡国春说。

2014年以来,浙江通过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大病患者经济负担明显减轻。但是,部分群众大病负担依然较重,3万元左右的起付标准对他们来说仍是较高门槛。

瞄准医保改革的难点、堵点和痛点,在2016年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浙江首次提出要取得“三突破”,这也成为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要改革任务之一。

参保人群全覆盖

扫除全民医保的“盲点”

截至今年3月底,绍兴户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7.56%。我省提出到年底全省户籍人口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8%,绍兴、衢州等地参保率已经非常接近这一目标。但是从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看,各地户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不平衡,个别地区应保未保人员数量较多。

为此,我省要求各地要充分用好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对照未参保浙江户籍人员名单核准参保基数,进一步摸清应保未保人员实情,精准掌握未参保原因。在这一过程中,对参保意愿不强的城乡居民,要帮他们算好经济账和健康账,千方百计动员其参保;对不依法参保的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督促其依法参保。

对于困难群体,浙江明确要求各地健全困难人员参保兜底保障机制,用好政策帮助其参保,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浙江户籍人员都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方案中提到,针对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等城乡困难人员,配合民政部门通过医疗救助出资,给予兜底参保。针对登记失业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出资,给予兜底参保。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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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保 大病 参保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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