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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车"被清理后何去何从? 多报废或移至停车场

2017年05月17日 09:43 | 作者:李铁柱 杨柳 |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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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骏(化名)把一辆小客车借给同事使用,11年后同事才把小客车归还,但此时这辆停放在某小区的车已经成了“僵尸车”。随后,李骏想把车取出来,却遭到小区所在居委会的拒绝,并将车辆移走,为此车主李骏将居委会起诉到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审结这起因“僵尸车”引发的民事案件,法院判决居委会将车返还李骏。清理后的“僵尸车”一般都是如何处理呢?有街道工作人员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清理小区内的“僵尸车”往往是多个部门联合执法,把车清走后一般是报废或转移到停车场。

事件

想取回被清理“僵尸车”遭居委会阻拦

李骏起诉称,他有一辆8座小型普通客车,2003年9月,他将车借给同事使用,一直到11年后的2014年,同事才通知他还车,并告诉他把车停放在了海淀某小区内。

当李骏前去小区取车时,却遭到小区居委会的阻拦。于是他出示车辆所有的各类证明,想要将车辆开走时,再次遭到居委会阻拦。

李骏表示,他曾经就这件事多次与居委会沟通,但居委会却将车移到其他地方,导致车辆无法找回,他因此起诉到法院要求居委会返还该车。

对于起诉,居委会方面表示,涉案的车辆2003年开始就停放在小区,经居委会了解,这辆车是陈涛(化名)购买的,用于居住使用。

居委会

车主并未实际占有车辆

居委会表示,2012年,因这辆车占用了改造管线的道路,影响施工,经相关部门开会决定发出限期移车的通告。2013年6月,居委会张贴了车主限期移车的通知,但由于当时没有找到陈涛,为了不影响施工,居委会便将车移到了小区西侧的一块储备用地上。

居委会认为,陈涛多年来占有、使用涉案车辆,而李骏却无法解释车辆停驶及相关状况。经过居委会核实,车辆确实是登记在李骏名下,但陈涛对车的占有使用已达数年,其不同意李骏把车辆拉走。陈涛和李骏之间存在没有解决的纠纷,居委会只是进行调解工作,并没有实际占有车辆,因此李骏应该先起诉陈涛,确认车辆权利,以便查明车辆是否存在买卖、出租、出借等情况后,再决定车辆是否应当归还李骏。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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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僵尸车 清理 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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