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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责任状,关键在落实

2017年05月19日 14:08 | 作者:陈江 |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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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嘴巴总是靠不住的,所以中国自古有言:“口说无凭,落字为据”。也因此古有军令状,今有责任书(状)。朋友借钱尚需借条,更何况大任务、大活动。

昨天,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怒斥责任状满天飞的一则报道刷爆了朋友圈。他在谈转变工作作风的卫生大会上说,“这些年乡镇、街道、村签的责任书、责任状满天飞,有些完全不符合实际,根本落实不了。签这样的责任书、责任状,实际上是上级在推卸责任。”下面不少评论说,层层签订“责任状”,说起来是层级负责,实际是层层都不负责的表现。上面夸下的海口要下面来承担,下面也想分担压力,就再往下下级压,这个锅就由上往下甩,最后“临时工”就背了。

责任状,本是一种公共管理手段,是上下级之间通过这种方式完成工作布置,承诺完成目标,实现责任分解、压力传导的目的。签订责任状可以明晰各项责任,督促基层按照既定目标和步骤完成工作,更可以对照任务目标追责问责,在一定意义上,责任状是一个“压力器”。但现如今,一提到责任状,基层却是怨声载道、大倒苦水,完全走到预想的反面去了。

事实上,签订责任状的初衷是美好丰满的,为什么会出现责任状满天飞,以至泛滥成灾的“骨感”现实呢?据观察,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有一些基层部门的领导,长期以来形成了懒政惯性思维,遇事不愿动脑子,思路狭窄,把责任状当成了铁拐李的“宝葫芦”,万能的灵丹妙药,不管是什么事情,没有啥新的行政手段,拿了责任状一签了之。至于能不能落实,能不能完成任务再说。只要不出事,你诸事平安,我对上级也有了交待,反正是皆大欢喜的事,何乐而不为?出了事,你作为下级,你也对我立了“军令状”,反正责任我不担。这种没出事算我功劳,出了事也不是我责任的好事,简直美滋滋。

至于被签责任状的下级部门和基层人员,内心也没有把“责任”两个字的分量仔细掂量掂量,不就工作嘛,能怎么样。再说,大事小事,一事不落地都签上了,也就虱多不痒,反正麻木了,光是应付已经像无头苍蝇了,大不了放弃治疗。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蜻蜓点水”,我“走马观花”,落实怎么样?办公室妙笔生花,听我给你吹吹就是,反正只要能蒙混过关,便是晴天。如此一来,责任状就沦为一纸空文,留下了徒有其表的形式,一个空壳而已,就像男人的谎言一样,大家也都心知肚明了,这本就是不算数的。况且法不责众,真的都推卸到了基层,你也不可能对广大的基层一一处理。

形式本身也许没错,但形式一旦绝对化,成为一种形式主义,它的危害是巨大的。正所谓“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这样一来,弄虚作假代替了实事求是;投机取巧代替了实干苦干,歪风邪气大行其道,当责任状成了“卸任状”,注水的责任就一味地投机取巧滑行下去,最后把“摆平”责任状当作工作能力的“水平”。这种为官和承担责任的取巧之道,无异于给麻子脸上涂脂抹粉,看起来光鲜亮丽,实则丑得无法直视。

今天,责任状的问题已摆到桌面上了,不想继续麻子涂粉,就要按习总书记说的那样,“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让责任状走到真行动中,从“满天飞”变成“满地跑”。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责任状 签订 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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