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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谈公务接待禁酒令:它像护身符般把我解脱出来

2017年05月31日 09:06 | 作者:李亚楠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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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查纠“四风”,近期许多地方推出升级版“禁酒令”,对公务接待中的饮酒行为进行更为严格的约束。

此前,地方通常禁止在工作日午间饮酒。近期出台的“禁酒令”升级版,对时间场合、饮品种类等多个方面的限制更为严格、细化。各地通过严格的执纪监督问责落实“禁酒令”,得到干部群众的支持。

为什么“禁酒令”升级获得越来越多的支持?有效执行“禁酒令”需要怎样的条件、环境与氛围?“干部状态新观察”栏目推出“‘禁酒令’升级”系列报道,介绍地方出台的举措及其成效,聚焦问题,分析求解。

——编者

尹志烨绘(人民视觉)

“一律不准饮酒,是指一律不得饮用任何人和任何单位提供的任何酒类。”2016年9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台的《自治区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的规定》强调了“一律不准”,明确因外事和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需饮酒的,要报本级纪委审核批准。

曾经,一些干部在公务接待中“任性”,几杯酒下肚,就毫无约束、毫无畏惧。有的违规公款吃喝,甚至发生过喝酒致人死亡的悲剧。

现在,新的“禁酒令”出台8个月了,执行情况如何?干部群众反响如何?记者进行了调查。

以前公务接待并没有全面禁止饮酒,有的干部因为饮酒发生了不少问题

2015年2月,吉木萨尔县庆阳湖乡党委原书记华敏、乡派出所原所长拜陈云等违规公款吃喝,致一人酒后身亡,事后华敏等统一口径、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调查。最终,牵涉此案的13名党员干部全部被处理,华敏、拜陈云均受到留党察看处分,降为科员。

“以前,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中并没有全面禁止饮酒,有的干部因为饮酒发生了不少问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武洪斌说,从近年来查处的此类问题和调研情况看,有的党员干部借公务接待大吃大喝、铺张浪费;有的饮酒无度、举止失态、言行不当;有的饮酒后误时误事、耽误工作甚至诱发其他意外事件。这些行为不仅影响了党员干部自身形象,而且损害党的形象。

在严肃执纪的情况下,仍有人思想麻痹,顶风作案。2016年5月5日,经请示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党组副书记、主任马国忠(时任该中心驻木垒县东城镇沈家沟村“访惠聚”活动工作队队长)同意,该中心昌吉管理部原副主任邓颖带领该部工作人员蒋福斌等9人,以与沈家沟村党总支开展“结对共建”活动为名,看望驻村工作队,并购买了价值1691元的白酒、蔬菜和水果,费用从昌吉管理部账外资金中支出。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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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官员 公务 接待 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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