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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人冒用信息参加考试 陷奇葩证明:我不是我

2017年06月07日 15:43 | 作者:卢义杰 | 来源: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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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给公安机关证明的“‘我’不是我”

既然假陈强也公开承认自己是冒名注册的,那么,为什么假陈强的执业信息迟迟不能被注销或吊销呢?

今年3月,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卫计局政策法规科给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复函解释称,假陈强已于2016年8月提交医师执业注销的申请材料,但其不能提供身份证原件,故至今不能办理注销手续,“当时,(假陈强)说是身份证原件丢失”。

假陈强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尾号为“9”的假身份证原件,确实找不到了。他表示也想尽快注销信息、解决这件事情,但没办法。

执业信息无法注销,那么是否可吊销呢?从化区卫计局在今年5月的一份行政诉讼答辩状中解释称,对于假陈强的身份信息、真陈强姓名是否被冒用,公安部门均没有作出结论,故不可吊销。

“我局工作人员也曾多次联系相关人员了解具体情况,但各方说辞不一,无法判断真相。”该局答复。

在陈强看来,这个把责任推给公安机关的解释十分荒谬。一方面,根据国家标准《公民身份号码》(GB 11643-1999)载明的编码规则,身份证号末位系数字校验码,由前17位数字通过一定公式计算后得出。也就是说,在前17位数字一致的情况下,最后一位数字是唯一的。

“所以,真的身份证号,尾号只可能是‘7’,不可能是‘9’。”陈强认为,假陈强的身份证号码是假的,这是显而易见的,根本不需要等待公安机关出具什么结论。

前述答辩状显示,从化区卫计局认为无法吊销或注销冒名者信息的另一理由,是没有证据证明假陈强是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执业医师法》第36条规定,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给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吊销;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陈强告诉记者,假陈强冒用信息参加考试,这个证据已经非常明显了,“假陈强本人也向媒体承认这一点,而且还出示了当时伪造的准考证,证件上是他的照片,却是我的名字、身份证号码。”他不知道卫生部门还需要什么样的证明。

记者注意到,在前述答辩状中,从化区卫计局还陈述了一个无法吊销、注销的客观限制,即该局在全国联网系统中录入假陈强的假身份证号码,已经无法搜索到。

“这也是很搞笑的。”陈强说,假陈强的身份证尾号,在系统中已由假号的“9”洗白为真号“7”,现在输入尾号为“9”的号码当然搜索不到,但如果真的想吊销、注销,输入假陈强所持有的“医师执业证书”编号就完全可搜索得到。

事实上,从化区卫计局是知道假陈强身份证号码尾号由“9”变成“7”的事情的。记者掌握的该局今年1月向全国联网系统的软件开发机构发去的函件显示,该局明确称,假陈强身份证“最后一位由‘9’变为‘7’”。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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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男子 信息 考试 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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