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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旅游要提防这些坑:机票遭捆绑 订房被加价

2017年06月09日 09:09 | 作者:王 珂 王子尧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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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票,捆绑销售成“惯例”

购物券、服务券、停车券……搭售额外项目已成为在线旅游企业赚钱的重要渠道。如果用户没发现且不需要“搭售”服务,这些花费就成了在线旅游企业的利润

在不少在线旅游平台,除了机票、燃油费和机场建设费外,消费者都会被默认选择购买酒店优惠券、贵宾休息室消费券、接送机服务券、机场停车券以及各类保险。许多人看到合适的打折机票,会不假思索地迅速下单支付,一不小心就落入捆绑销售的陷阱。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在线旅游企业的机票价与航空公司官网的票价基本一致,企业光靠售票的赢利空间不大,搭售额外项目已成为在线旅游企业赚钱的重要渠道。如果用户没发现且不需要“搭售”服务,这些花费就成了在线旅游企业的利润;即便用户刚好使用某些搭售服务,在线旅游平台的报价也高出不少:比如航意险,直接从一些保险公司购买为20元一份,而在一些旅行网站的收费为30元、40元一份;旅行网站销售航意险,还能从保险公司处获取代理费。

在线旅游平台上,越是标价低的所谓特价票、优惠票,暗中“搭售”的项目就越多。比如,某平台北京飞广州标价1490元的机票中,搭售了四五个项目;标价1810元的机票中,就仅搭售了一项;而在标价1910元的全价票中,没有任何搭售。

“一些‘搭售’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应受到管理机构及相关法律的管理和规制。”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说,购买什么类型的航意险、入住什么样的酒店,都是消费者的自主交易行为,拥有充分自主选择权。现在,机票搭售几乎成为行业的“潜规则”,不少企业把它弄成变相的强制消费,涉嫌侵犯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专家表示,一些在线旅游企业多次陷入“霸王条款”纠纷,既说明我国互联网企业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认识不足,也说明相关法律规范的缺失。在很多时候,消费者即便因“霸王条款”“消费陷阱”蒙受损失,由于势单力薄也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规范经营主体的行为,加强监管尤为重要。当务之急是健全法律法规,明确主体责任,对霸王条款、消费陷阱、恶意“搭售”等不正当行为严惩不贷。

专家建议,消费者首先要通过截屏等方式保留好相关证据,然后与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对方拒绝或拖延解决,可以选择向工商行政部门或消费者组织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编辑:梁霄

关键词:在线旅游 机票 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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