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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切实做好防汛减灾有关工作

2017年06月27日 10:37 |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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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确保交通运输安全通畅。公安、交通部门要密切沟通配合,加强对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农村山区道路各类标识标线、安全设施隐患的排查整治。要科学布置警力,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特长隧道、桥梁的巡查管控力度,及时发布实时路况信息,道路通行受到影响时,要科学有序疏导车辆,迅速做好公路滞留车辆及其司乘人员的疏通、安置工作,全力保障道路安全畅通。要严厉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微型面包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千方百计避免重大交通事故发生。机场、民航、铁路部门要针对强降水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安排部署航班、列车延误等处置工作,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乘客安置和疏导工作,确保运行、运营安全。

六、 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务必把安全生产这根弦绷得紧而又紧,按照“认真、严格、严肃”的要求,切实抓紧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建设工地、集贸市场、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城市综合体和大型公共建筑等重点工程,以及大型模板工程、脚手架支撑体系等危险性较大项目工程的现场管理和维护,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撤离至安全场所并迅速抓好整改;矿山要严密防范地质滑坡造成次生灾害;必要情况下,所有露天作业场所、单位要采取临时停产、停工、停业等措施,确保安全。要针对当前正值我省旅游旺季、大量游客到云南旅游的实际,采用多种途径向游客及时发布雨情水情、交通状况和险情等信息,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加强对游客的引导和疏导,全力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在恶劣天气结束后、恢复施工前,必须逐个环节、逐个部位对施工现场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七、 进一步抓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各地区要做好农业生产强降雨灾害应急管理,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生产一线,指导和帮助农户、养殖户(场)做好防灾抗灾救灾工作,提高农业企业和农民群众的生产自救水平。要加强清沟排水,强化肥水管理,对绝收作物适时改种、补种,减少粮食作物和特色经济作物损失。要因地制宜采取整修栏舍、加盖塑料薄膜、避风板等防雨保暖措施,减少畜牧业损失。要指导养殖渔民加固池塘和库区网箱等水产养殖设施,做好渔业机具的维护检修。要根据灾情及时调整种植(养殖)计划,搞好应急农资调运调剂和市场监管,加强市场信息服务,密切关注大宗农产品市场动态,促进主要农产品调运和产销有效衔接,努力确保主要农副产品不断档、不脱销。

八、 科学组织群众提前避险疏散转移。要按照以人为本、以避为主、确保安全的原则,认真落实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汛期防御机制,全面落实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和党员包户的应急转移包干责任制,做到行政责任人、监测负责人、信息报送人、预警报警信号、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六落实”。出现强降雨、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台风等重大险情隐患时,要从可能面临的最不利情况出发,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提前转移疏散避险。要及时启用各类避灾场所,标明避险路线,沿途设置醒目的指示标识,在关键位置安排专人引导。对留守老人、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要提前制定“一对一”帮扶措施。对因洪水围困、道路损毁、山体塌方等原因导致受灾群众无法自行安全转移的,要统一部署,加强协调联动,及时调配车辆、船艇、机械等,有序疏散、转移和撤离受威胁群众。要加强人员转移后的安全管理,严防洪水和地质灾害威胁解除前群众擅自返回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九、 妥善安置转移受灾群众。受灾地区要通过分散安置和集中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受灾群众临时安置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就医、有临时安全住处,学生有教学场所上学。要在尊重受灾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鼓励受灾群众通过投亲靠友、借住公房等多种方式进行分散安置。要切实加强集中安置点管理,切实做好用火、用电等安全隐患排查和治安巡查等安全防范工作。要进一步完善集中安置点设施和服务,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进驻安置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要针对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细化特殊帮扶措施,给予优先保障。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灾区学校受损情况,及时组织抢修和重建,确保灾区学生正常上学。要加强受伤人员救治,做好卫生消杀和防病防疫工作,妥善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十、 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防汛、民政、公安、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卫生计生、能源、教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加强防汛值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监视汛情、雨情、险情的发生和发展动态。一旦发生险情、灾情,要立即按规定报告。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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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作 防汛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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