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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小卡片死结何解:防不胜防 法律认定存模糊

2017年07月04日 17:08 | 作者:朱琳 |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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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小卡片可能触犯刑法

2014年8月6日,廖某、易某受雇他人,在酒店门口发放招嫖小卡片被公安机关抓获,同时被抓的还有其背后组织卖淫的部分成员。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法院经审理认为,2人在邓某(卖淫组织头目)组织下,为其组织卖淫行为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均属于协助组织他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

为何此案中在酒店发放小卡片的行为被定性为协助组织卖淫罪,而不是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这两个罪名一个是触犯刑法,一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相比较而言,对刑事犯罪的处罚力度要远高于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力度,其定罪依据是由造成危害的严重程度来决定的。

阮齐林说,小卡片的背后可能牵扯出的是一个涉黄涉暴产业链,发放小卡片正是其中一环。此案犯罪组织的犯罪事实已经确定,作为组织的成员,其组织犯罪危害性越大,成员定罪也就越重。

阮齐林认为,如果发放小卡片的行为无法被证明与犯罪组织之间存在关系,没有证据证明其产生了严重的危害后果,那么就不能以刑法罪名定罪。

“可以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将发放小卡片的行为明确定性为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并给予相应的处罚。”李伟民指出。

“对于内容拿捏不准的卡片信息,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相对应的标准,方便一线执法人员落实法律责任。同时要将目前出现的情况考虑进去,比如,卡片内容与背后组织卖淫嫖娼的犯罪团伙存在哪些明暗关系等。”李伟民建议,对于卡片上的信息可以进行追查,如果查到散发小卡片的人确实属于涉黄团伙组织,或可能触犯刑法。

“此外,还应加大惩处力度,对侵犯公民权利以及危害商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屡教不改的,应当从重处罚。”王敬波强调,对于其背后组织卖淫嫖娼的犯罪团伙也不能姑息,不论是组织者还是成员,都应当受到应有的制裁。(应被采访者要求,赵雷、刘旭为化名)(记者朱琳)

编辑:梁霄

关键词:酒店 卡片 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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