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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人如何“老有所养”

2017年07月05日 11:11 | 作者:王俊禄 王阳 梁建强 涂洪长 |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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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榜“晾晒”孝心基金促进孝文化回归

在礼崩乐坏、纲常颠倒的古代社会转型期,孔子和他的门徒们提出重建“礼仪之邦”的重要性,这些“仁爱”学说而后延续千年成为传统文化和家庭伦理的核心。其中,孝是做人的基本。

当今社会处在一个新的转型期,当外出打工、异地分居、隔代同居成为农村普遍的家庭构成时,子女能否孝敬老人、如何孝敬老人,成了一道难解命题。

山东是儒家文化的发源地,传统的孝悌伦理仍然为这里的百姓和官员所看重,甚至成为农村幸福指数的一种衡量标准。许多基层官员、村干部坦言,政府除了做好物质上的养老兜底“硬件工作”(如建设养老院、发放养老补助)之外,如何在“软件”层面上重振农村孝道,也是他们正致力于解决的问题。

在沂蒙山区的一些村委会大院里,记者看到带有“孝心家庭养老基金”字样的公示榜。其中的内容均是村里70岁以上的老人及其子女的姓名,在子女姓名后一栏标注着每人60元到150元不等的孝心基金认缴明细。这是当地为防止村中老人因无法从子女手中获得每月基本生活费而采取的新举措。

沂南县青驼镇河西村党支部书记王京海说,以老人每月最低获得100元的标准,老人的子女按季度到村镇上交孝心基金;同时,子女每缴纳100元政府补贴20元,一并存入基金账户。“每个月都会亲自将子女的孝心费送到每户老人手中”。

一些人觉得这种制度纯属多余,但也有专家提出不同见解。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孔祥智认为,“孝心基金制度并不多余。在部分农村地区,一些子女疏于赡养失去劳动能力的高龄父母,老人长期生活在贫困线以下,这种情况并不少见。”青驼镇镇长李桂杰说出这种“土办法”的原理:村民舆论和脸面是很重要的事情,这也是孝心基金张榜“晾晒”可以发挥作用的原因。

在孔子故乡山东曲阜市,近年来,政府从儒家思想中撷取“爱、诚、孝、仁”4个字作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的支点和承接点。村庄来了儒学讲师,举办国学讲座,普及儒学知识,提高村民素质,为和谐的村风民风点燃星星之火;推动互助养老新模式,村干部和志愿者定期与孤寡老人谈心、进行生活服务,老人们集中居住彼此照应,在精神和心理上慢慢有了关怀和慰藉,让老人们“离家不离村、出门有熟人”。

“当前,传统文化遭遇了前所未有的保护难题,特别是在一些农村地区,传统的乡风民俗淡化,淳朴的民风变成了追名逐利、尔虞我诈,村民之间互相帮助关爱少了,孝老爱亲的风气被弱化,不尊老爱幼等现象时有发生。”曲阜市扶贫办一位工作人员说。

无论是政府设置孝心基金还是通过儒家文化让传统村风民风回暖,都是政府施加必要道德压力以促进孝文化回归的主动作为。有专家认为,孝已被人们公认为一个人的基本道德义务,在道德义务的范围内,必要的外在压力是任何一个社会进行道德规训的必要手段。

在孝道问题上,孔子把父母作为孝的对象,“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并要求“弟子入则孝,出则弟”,把对父母的孝作为自己修身进德的基础。相对于孔子,孟子则更强调孝的自觉性,他说,“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甚至提出更高的要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这与孔子心中的“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大同世界一脉相承。

每位社会成员应该自问在物质生活日渐充实的同时,自己在“老吾老”这件事上做得如何;每个人都应该反思自己是否将传统孝道的美好道德准则降格了;每一个相关的政府部门也应自问是否通过体制机制督促和保障每个子女、每个家庭都能做到“老吾老”。

农村敬老孝老,关乎道德也关乎经济

在国内一些地区,农村养老问题不容乐观。近日,媒体的公开报道显示,“由于人们思维观念的变化和外部监督力量的消失或不力,导致孝道在我国农村地区面临式微的趋势,孝道的践行遇到了种种挑战”。研究者进一步梳理认为,一些农村地区孝道式微,不但表现为子辈对父辈止于“仅养”、趋于“不养”、忘于“前养”,而且表现为父辈对子辈的“重养”,对孙辈的“反养”。

农村养老难题,在部分农村地区确实存在,但细究其原因,不应简单归咎于“孝道传承”失守。

《中国养老产业发展白皮书》中披露的一组数据显示,2016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3亿,在总人口数中占比超过16%。目前,我国80岁以上的老年人达2400多万,失能、半失能老人近4000万人;预计到2050年以后,我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将会保持在1亿人这个规模上。而老年人口数量将超过4亿人——平均每3个人中就有1个老年人。

老龄化进程加快,高龄老年人以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数量的持续快速增长,对家庭和社会意味着更严峻的养老问题。在整体发展相对落后、经济来源相对单一、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差的农村地区,在养老方面面临着客观、现实的巨大压力。

“百德孝为本,百善孝为先。”尊老敬老,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敬父母,乃是为人子女的义务本分。对于具备“尽孝”能力而不愿赡养父母的子女而言,破解“养老难”问题,确实需要从思想观念层面“纠偏”“对症下药”,培养行孝、尽孝的内在驱动力;而对于行孝“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子女,不应苛责其缺少“孝道传承”,而应正视这一现象背后的社会、经济原因。

当前,不少农村地区都面临着严峻的“空心化”问题。为了更多的收入、更多的就业机会,大量青壮年流向城市,成为进城务工群体;而孤守村庄的,多是老人、儿童。在此情况下,子女对父母的赡养难免停留于经济上给予一定支撑,无法给予更多及时、充分的关心与照料。因而,媒体报道中所提及的,“提供一定的经费以保障父母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需要,也就是达到‘仅养’的程度”,以及留守家园的父辈承担起“反养”孙辈的重任,这种现象确实广泛存在。

不过,此种状况下的“仅养”与“反养”,在主观层面更多地并非由于子女孝道缺失、不愿意承担赡养的责任,而是为了家庭能有更多的收入来源、更好的生活条件等现实动因。农村“面朝黄土背朝天”式的耕作,很多时候能“糊口”却不足以更好地“养家”,劳动力走出农村有着客观需求。

在记者的调研中发现,“不养”更多与农村地区的发展实际以及抗风险能力相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成为农村养老面临的现实挑战。一旦老人出现重大疾病,对很多农村家庭而言,都是难以承受的重负。虽然近年来,随着农村医疗保险改革的推进,医疗费用的负担有所减轻,但对于偏远、贫困地区而言,依然可堪忧虑。

除此之外,对于部分孤寡老人而言,“不养”则体现于主体不明下的“无人来养”。由于福利机构、养老设施、社会保障相对于城市地区的不完善,让“老有所养”真正落到实处,存在一定困难。

说到底,农村养老,关乎乡村治理这一宏观命题;孝老敬老,不只是道德问题,同样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等方方面面。如何让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优化,如何避免“尽孝之心”折戟于坚硬的现实无奈,折戟于“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痛心疾首,应当是有关部门着力的重点。

国风之本在家风,家风之本在孝道。让老人能够老有所养、安度晚年,而不是在孤独、贫苦中度过余生,关乎千百年的传统文化传承,关乎社会道德底线的坚守,同样关乎社会发展进程中百姓“获得感”。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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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 养老 老人 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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