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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企退人员养老金涨至月均3770元 从今年1月补发

2017年07月14日 13:46 | 作者:吴为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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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点

北京市人社局昨日发布相关待遇标准调整方案,除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金,以及最低工资标准也将集中调整。

1 最低工资标准每月上涨至2000元

北京市人社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今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890元调整为2000元,增加110元。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

同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21元提高到每小时22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49.9元提高到每小时52.6元。

2 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均提高50元

自2017年1月1日起,北京市全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50元。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5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60元;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由每人每月425元提高到475元。此次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在7月底之前发放到位。

3 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人均达4387元

根据伤残等级,一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335元,二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315元,三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295元,四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275元。由现行平均每人每月4099元调整到4387元,平均每人每月增加288元。

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75元。由现行平均每人每月1994元调整到2169元。

调整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每人每月增加310元,调整到3853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每人每月增加248元,调整到3082.4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每人每月增加186元,调整到2311.8元。由现行平均每人每月2548元调整到2770元,平均每人每月增加222元。

调整五、六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70元。(记者 吴为  制图 许骁)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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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养老金 补发 企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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