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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录取通知书夹电话银行卡 涉嫌侵犯学生隐私权

2017年08月01日 07:55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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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访

四川、吉林等省高校均有夹寄卡片情况

今年被长春师范大学录取的黄杨(化名)昨日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他来自福建,最近他收到了录取通知书,里面包括一张工商银行储蓄卡和一张电话卡,电话卡凭个人意愿办理。

7月28日,来自四川的覃强(化名)收到了四川某高校的录取通知书,与通知书一同寄来的还有一张建设银行储蓄卡。学校介绍手册提到,该卡用于开学扣学费,之后大学期间可以作为普通银行卡使用。覃强认为,这张卡可以和自己的银行卡替换使用,他认为学校此举比较人性化,“不用排队缴费以及外省的同学不用浪费时间办卡”。对信息泄露和强制消费的问题,覃强称自己“没有担心过”。

■ 追问

为何夹寄卡片屡禁不止?

专家称部分大学利用录取通知书开发“商机”

教育专家熊丙奇认为,机构集中为大学新生办卡,是大学和机构之间的运作结果。大学把学生的身份信息给银行、通讯运营商等机构,机构根据学生的身份信息给学生办卡。对于校方来说,学生信息是学校和银行进行业务合作的资源,而对于机构来说,批量为大学新生办卡,可以获得大量的用户。

熊丙奇认为,之所以这种问题一直存在,一是近些年媒体不断曝光此类事件,但未公开看到有关部门对学校和银行问责的报道,有关部门是否在追查背后的利益输送,也未见相关消息。二是有的学校把学生当作牟利的工具,从录取学生时起就想着怎样把学生作为“商业资源”加以开发。

他称,近年来,有不少大学已经非常重视大学录取通知书给大学新生好的第一印象,包括在录取通知书里,寄上大学校长亲笔签名的给新生的信,告诉学生大学各种帮困助学措施。

目前有部分大学,利用大学录取通知书,开发“商机”,当这些行为已明显违法,侵犯学生权利时,“大学的做法就过头了,这给大学新生的第一课是极为糟糕的。”

■ 律师说法

未经许可 学校涉嫌侵犯学生隐私权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亚认为,校方如果未经学生许可而向运营机构泄露信息,涉嫌侵犯隐私权。 他认为,工信部针对此事出台的规定更多地约束运营商,而非学校。但运营商违反工信部门规定,应该受到惩罚。相关机构应该遵守规定,维护学生隐私。

2000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第六条明确规定:“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时,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使用实名。代理他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代理人应当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第七条规定:“……不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或者不使用本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的,金融机构不得为其开立个人存款账户。”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表示,在新生不知情的情况下,高校擅自代学生开立银行账户,把银行卡连同录取通知书寄给新生,虽然初衷可能是为新生和学校提供便利,但侵犯了学生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等合法权益。

但常莎也指出,学生不用学校配发的银行卡,就意味着需要带现金去交学费,每次接受补助、拿奖学金都需要填表上报银行卡号,换一个行政部门就要重新登记一遍银行卡号。学生如果随便选择银行交学费,这对高校的行政来说是个无法想象的压力。

新京报记者 曾金秋 实习生 郑苗 赵今朝

编辑: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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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学录取通知书 夹电话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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