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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假学生证不妨用大数据

2017年08月02日 15:30 | 作者:张立美 |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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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了解到,暑假期间销售假学生证生意“火爆”,一天能够卖出几十本,价格从30元至200多元不等。(8月1日《北京青年报》)

销售假学生证生意“火爆”,这其实不是什么新鲜事,早在十几年前笔者上大学那会就已经是这样。而且,在当时,一些假学生证上的磁条不是假的,而是真的,直接从高校流出。

销售假学生证生意“火爆”,归根结底主要是附加在学生证身上有太多的福利和实惠。寒暑假期间,使用学生证购买火车票可以享受半票优惠;旅游去景区购买门票同样享受半价或者折扣优惠,能满足当下流行的穷游生活需求,甚至去一些电影院看电影、去饭店吃饭都有折扣优惠。而且,现在大学学生证防伪功能普遍比较低,商家几乎辨别不出假学生证的真伪,假学生证蒙骗过关的成功率很高。这让一些上班族为了继续享受学生时代的各种优惠和福利,在消费生活中省下一笔钱,进而选择购买假学生证蒙骗商家。

但毫无疑问,制作、买卖假学生证,这不只是有悖诚信原则的道德问题,更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存在巨大的道德、法律风险。《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的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情节严重的将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而且,从本质上说,非学生群体使用假学生证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属于诈骗犯罪行为,一旦涉及的数额较大,可能会被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保护商家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必须治理销售假学生证生意“火爆”现象。首先,商家发现消费者使用假学生证,不能只是不给予优惠待遇了之,应当将线索交由职能部门,依法追责。同时,公安部门要加强管理,惩治买卖假学生证的双方,依法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其次,高校要增强学生证的防伪功能,提高造假成本。教育部办公厅早在2001年出台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证管理的通知》,强调学生证要有一定的防伪措施。再者,最关键的是,可以尝试运用大数据,切实堵住假学生证的可行性。具有学籍的在校大中小学生都已经建立了数据库,只要数据库向铁路部门、景区等具有向学生提供法定优惠政策的部门开放,他们就可以根据消费者的身份证号码鉴定和辨别出是否是在校大学生。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学生证 治理 数据 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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