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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来了,社工准备好了吗?

2017年08月17日 08:35 | 作者:童小军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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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妇联共同发布《关于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笔者内心着实感觉有点激动!

激动首先因为《意见》正式文本中涉及的不仅有农村留守儿童服务,还有覆盖城乡的困境儿童服务,更有“脱贫攻坚”工作,从儿童服务的角度,将这些板块有机地综合到一起,形成了一个覆盖城乡全体儿童的公共服务体系,也就是国家托底的困境儿童综合服务体系。

激动还因为《意见》聚焦的是“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作用”,不仅要培养基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还要培育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同时五部门分别为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作用提供工作岗位、空间和资金保障。

上述《意见》内容,实际上是在过去近4年的时间里颁布的一系列针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尤其是处置那些有虐待儿童、忽视儿童、性侵儿童、拐卖儿童、强迫儿童乞讨等行为的施害人的法规政策的基础上,在文本上向操作化迈进了一步,完成了建构落实这些政策的服务体系,包括由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和五部门共同构成的服务递送组织架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引入,保障其发挥作用的财政支持,实际上是服务制度的人力和财力的资源配备。换句话说,《意见》的颁布完成了国家托底的儿童福利/儿童保护制度的服务递送体系建构!

当国家儿童福利/儿童保护服务体系制度的框架基本完成后,如果要这个制度发挥有效的作用,除了要不断地调整制度四要素之间的关系之外,最最重要的是提供社会服务的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依托完善的制度框架,通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应用,预防和回应与儿童福利和保护相关的问题,保障儿童能够安全健康成长,能够缓解和消除危害儿童安全健康成长的社会问题,替代国家履行保护儿童的职责。也就是说,专业服务递送人员的专业胜任力是服务品质的重要保障。

颁布《意见》的五个部门究竟会怎样设置以及设置怎样的社会工作岗位,怎样培育以及培育怎样的社会工作机构,怎样制定以及制定怎样的社会工作机制,还有设立怎样的服务标准等等,都需要探索。而这个探索,社会工作者自身要发挥主要的作用。

社会工作者做好了准备吗?

(作者系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儿童 服务 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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