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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让“失足少年”重回生活

2017年08月23日 11:19 | 作者:何明 王帝 唐轶 |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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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失足少年”重回生活


17岁的小文刚刚经历了一段从黑暗到光明的过程。

2016年,小文在火锅店工作期间,趁他人熟睡时,盗用店主手机及前台收款用手机,通过登录两部手机的微信账号和支付宝账户,多次向自己的账户转账。店主报案后,小文因涉嫌盗窃罪被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拘留,后经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被逮捕。

犯错后的他绝望、后悔,因为自己一时糊涂,面临锒铛入狱的监禁生活。他无数次立下誓言,如果上天能再给他一次改过的机会,他愿意用一切努力,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他的祈祷应验了,只不过,再给他机会的不是上天,而是“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半年后,小文通过了检察机关监督考察,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封存他的犯罪记录。小文得以重新开始生活。

与小文经历类似的少年还有许多,据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数据显示,该检察院负责的“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自2013年实施以来,绝大部分“失足少年”再未有过犯罪记录,重回生活。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有这么神吗?

触碰

——了解问题少年的背后

事情得从小文初中辍学那年说起。

记者了解到,辍学后小文辗转多地工作,工作的时间都不长,对工作上认识的朋友也没有太多了解。小文姐姐谈到弟弟时说,小文缺乏主见。小文的父母又忙于工作,疏于对孩子的管教。

没有一个稳定的生活、工作环境,加上父母又不在身边,在这样一个年龄闯荡社会,未成年人很容易走入歧途。

这样的例子在青少年群体中并非个案。“尚处青春期的孩子,做事容易冲动,本质上都不坏。”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田云惠告诉记者。

小文告诉记者,自己是被一时的贪欲弄昏了头脑,让他深受触动的是在看守所见到父亲的那一刻。平时不善言辞的父亲见面后,问这问那,生怕他受委屈。小文哭了,他觉得对不起父亲,辜负了家人的期望。

家人的温暖,让小文更加燃起了改过自新的渴望。随后,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分析案情后,认为当事人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定条件,且认罪态度好,因此予以适用。

“附条件不起诉”针对的是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如有悔罪表现,人民检察院可以决定暂不起诉,对其进行监督考察,根据其表现再决定是否起诉。

田云惠说,小文得知自己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时很高兴,他的父母觉得能帮孩子找到工作,且有一个稳定的帮扶环境,解决了很多事情。

“附条件不起诉”的实施,给了失足未成年人一个宝贵的机会,对于他们来说,不亚于新生。

编辑:李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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