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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协持续三年为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建言

2017年11月13日 08:10 | 作者:王晓端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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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协持续三年为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建言
从“要你分”到“我要分”再到“分得好”

人民政协报讯如今来浙江农村旅游的城里人稍不注意,就会遇到一种新尴尬:谁若是将混装的垃圾丢进了垃圾桶,十有八九会受到现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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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卖的变钞票,可烂的变肥料,有害的集中好,剩下的才倒掉。”这是流行于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的顺口溜,也是当地人总结的垃圾分类方式。而在金华,垃圾分类被简称为“两次四分法”,即农户区分可烂、不可烂,分拣员区分可卖、不可卖。

浙江省在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14年,浙江开始从试点推行“分类减量、源头追溯、定点投放、集中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那时起,浙江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就紧紧聚焦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问题,持续跟踪助推,从粗放型分类到精细化分类,从规定“要你分”到主动“我要分”,不间断地为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添薪加油。

垃圾分类的难点在于如何让分类成为自觉行动。2014年11月,省政协人资环委赴金华市金东区调研,发现这里的村规民约对促进农户自觉分类起到了大作用——这里每个村都有一面笑脸墙,分类做得好的农户照片被贴到墙上;每月对优秀的前三名和落后的末三名进行张榜公布。据介绍,曾经有村民晚上悄悄地把自己排名落后的名字抹掉。这个发现启发了调研组,胡亚萍委员认为:利用农村熟人社会的特点可以让农村生活垃圾变得简单有效,进而提出实行环境卫生荣辱榜制度,定期评比公示;健全农户“门前三包”和卫生费收缴制度,并纳入村规民约。叶碎高委员从刚性约束入手,提出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分级考核制度,县对乡、乡对村每月检查考核,绩效与垃圾分类减量资金补助、联村干部及村主职干部奖金发放双挂钩。委员诸多建议以提案形式打包集中办理,被列入省政协当年重点提案。

垃圾分类,关键在于群众参与。在三门县海润街道,调研组跟着保洁车挨家挨户收集垃圾,保洁员每到一户村民家门口,完成可腐烂垃圾带桶称重后,就用手中的扫描仪扫二维码进行积分统计。“别看积分兑换的礼品只是毛巾、牙膏等小物品,村民积极性明显高了,错投率也低下来了。”这是今年9月下旬调研组赴台州三门县调研的一个场景。人资环委委员关心垃圾分类的群众参与率,脚步遍及宁波、嘉兴、金华、台州等垃圾分类处理较好的农村。2015年,人资环委在《加强我省城乡垃圾分类和处置的建议》调研报告中,提出充分激励群众分类意愿,强调发挥妇女在垃圾分类中的作用,采用对垃圾袋实行二维码技术和发放积分卡等方式鼓励源头户分;建立常态化回收机制,运用供销社设立物资回收公司,定时定点到各村按照市场价格进行集中回收等。如今,这些想法和建议已经部分转变成现实。

今年8月,人资环委又一次奔赴省农办,协商如何深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会上,委员针对调研中发现的“有的地方村民垃圾分类比较随意,准确性不高;有的地方村内保洁员专业化不足,二次分类没有进行有效分拣;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目前缺乏统一的规范标准”等问题,提出实现垃圾分类由粗分到精分转变。目前,可烂、不可烂的分类标准虽然简单易懂,离精确分类还有很大差距。苏晓梅委员提出:“作为垃圾处理的源头,垃圾分类越是精细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就越有效。”胡勇平委员补充:“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的标准化规范势在必行。”从事水文地质工作的叶兴永委员则更关注处置环节,建议对处理后形成的有机肥料制定合理限量指标,避免二次污染。就在近日,据省农办反馈,省级地方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即将出台,届时将对分类要求进行统一,细化到废电池、废水银温度计、笋壳、尿不湿等生活垃圾,为村民和垃圾分拣员从粗分向精分提供分类参考范本。(王晓端)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分类 垃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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