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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浙江省委建言乡村振兴

加快推进农旅融合助推乡村振兴

2018年01月30日 08:38 | 作者:鲍蔓华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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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1月30日电(记者鲍蔓华)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村人力外流、工资上涨、环境污染等不利因素下,发展乡村旅游已经成为稳定农村人口、增加农民收益、保护生态环境、满足消费者愿望、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近日,在浙江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民革浙江省委建议以农旅融合助推乡村振兴。

浙江是美丽乡村的首创地。2003年“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开启了浙江美丽乡村建设的新篇章,大力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依托美丽乡村,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农业新功能,浙江农家乐、民宿等乡村休闲旅游业蓬勃发展。民革浙江省委在调研中发现,该项工作在开展中存在重建设轻管理,农村环境执法工作较为薄弱,部分地区“脏、乱、差”回潮现象还存在;重颜值轻业态,地方特色挖掘不充分,偏离农业本质而趋向纯粹娱乐的问题;重利用轻文化,阻碍了乡村的可持续发展。

为加快推进农旅融合,促进乡村振兴,民革浙江省委建议以生态优先促全面美丽乡村建设。实现生态省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紧密结合,形成生态环境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互促共进的机制,继续把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作为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的突破口和主攻点,修订完善县市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和精品村、风景线规划,统筹规划农业产业、农业园区规划与村庄布局规划,加强空间布局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之间的衔接;以乡土文化保护推进乡村文化建设。实施乡村文化记忆工程,通过资源调查、分类整理、建立档案等途径,保护和展示乡村的文化记录、文化场所、文化实物等文化资源和记忆,建立覆盖全省乡村的保护重要乡村文化的专业协会,凝聚乡村文化艺术的传人,从事乐舞表演和传承活动,留住乡土文化的根脉;以创新开发模式拓宽投融资渠道。制定优惠政策,向当地群众投资开发的乡村旅游项目做适当政策性倾斜;以旅游业态丰富乡村旅游产品服务。对乡村资源进行重构与设计,开发精致化的乡村旅游产品,支持各地盘活空置农房、废弃校舍等闲置集体资产,打造一批富有吸引力的特色民宿、休闲农庄、乡村酒店和农家乐集群。以人才队伍带动农旅融合示范效应。建议组建乡村旅游发展协会、乡村旅游合作社,充分发挥乡村精英的示范带动作用。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乡村 浙江省 建设 民革 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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