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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陈贵:金融中心建设还需法治护航

2018年02月05日 12:37 | 作者:黄昌盛 |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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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中心建设还需法治护航 

——访民建会员、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贵

□本报记者 黄昌盛


金融市场交易总额达到1438万亿元,在沪持牌金融机构总数达到1537家,金融业增加值占上海GDP总值的比重超过17%。这是上海市2017年金融市场的一组成绩单。在民建会员、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贵看来,这一成就的取得并不意外。

居于“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物理空间的交会点,上海在国家对外开放的长期整体布局中处于金融中心的地位。然而,与金融市场快速发展繁荣相伴的是金融纠纷争议的增多。

陈贵指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已经聚集了证券、期货、黄金、金融、票据等全国性金融交易所。然而目前除了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规定与证券交易所监管职能相关的诉讼案件由证券交易所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专属管辖外,其他交易所等金融市场有关争议纠纷案件目前均为普通管辖。

“金融市场具有专业性和特殊复杂性特点,这类案件不仅给普通管辖的众多地方法院带来极大挑战,而且各个地方法院法官由于缺乏对复杂金融市场及产品的专业知识,对同类性质的案件的判决迥异给金融市场带来不确定性,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预期。”陈贵建议,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制定司法解释的请示,确定上海对金融市场相关争议纠纷进行专属管辖。为此,他还专门在今年上海市两会提交相关提案。

与此同时,陈贵还特别推崇在金融消费争议纠纷中引入第三方调解等多元化解决机制。他透露,上海早在2014年底就成立了国内首家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三年来,累计调解纠纷797件,成功率达81%。

陈贵认为,3年实践已经表明,调解中心的存在,使监管部门在消费纠纷的处理中相对超脱,使金融消费者得到公正、便捷、经济的纠纷解决渠道,且减少了小额金融消费纠纷对司法资源的占用,完善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功能要素。

作为一名资深律师,陈贵接触的金融纠纷案例为数不少。在对上海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的调查研究中,他发现,相关调解组织取得了实际效果,但面临的困境也不小,如纠纷调解机构比较分散,没有形成合力;沿用传统的调解模式解决纠纷,效率不高;没有引入裁断机制,无法做到定分止争;纠纷处理只覆盖了正规金融,类金融纠纷被排斥在外等。这与他所了解的国际主流金融消费纠纷处理机制相比仍有差距。

“要做大做强上海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使之与上海金融法院形成诉讼与非诉讼有效对接、合理分工、有序合作的机制,把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交易的规制形成中心和争议解决中心是上海巩固国际金融中心定位的需要。”陈贵告诉记者。

为此,他在今年上海市两会还提交了《关于做大做强上海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公正高效便捷的金融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议》,建议整合金融领域调解组织,建立具有公信力的组织架构,构建“投诉—调解—裁决”一站式争议解决机制,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争议解决平台,建立常任制的调解员、裁决员队伍,并由行业提供运行经费以解决消费者的经济负担。

此外,陈贵还在另一份提案中建议,上海应瞄准建设“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桥头堡”的目标,对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作整体谋划,鼓励本地律所通过各种方式,把服务触角延伸到“一带一路”沿线。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金融 市场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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