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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民革党员林丽芬:为失足者找到重生之路

2018年02月06日 10:05 | 作者:蒋天羚 张雯宁 翟明浩 |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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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失足者找到重生之路 

——记广东民革党员林丽芬

□本报记者 蒋天羚 张雯宁 翟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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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林丽芬又去了看守所看望少年犯阿光。这是林丽芬自阿光出事后审查起诉的两个月里,第二次去看望他。“阿光这次看起来的状态比我第一次见他时要好得多。”林丽芬是民革广东省中山市委会社会服务工作委员会主任,同时也是一名律师。多年来,林丽芬的业务无论怎么变,都没有减少过对青少年犯罪的关注。

十七岁的阿光很早就失去了父亲,母亲改嫁后,阿光便对母亲亲近不起来,早早外出打工的他身上还带着一股子鲁莽。这次误伤别人手指后,刚进看守所的阿光非常消极。

“他跟我说,‘林律师,我在这里吃不饱饭,我爸爸没有了,妈妈也不来看我。我已经没有希望了’。”林丽芬第一次见到阿光就感觉到了这个少年的绝望。

对于失足青少年的救助,林丽芬一向有一个观点,那就是“要帮助这些孩子清楚地认识到现实,接受现实,不仅要让他们承认自己做错了,更重要的是要树立起未来生活的信心和目标,带领他们走出失去希望的困境。”

做青少年法律援助时的林丽芬,不仅仅是一名律师,更像是一名心理辅导师,不是帮着阿光一起埋怨母亲,而是把阿光当成大人一样对话:“你已经长大了,你要学着理解你的妈妈,而且你作为一个马上成年的青年,应该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家庭的原因都不应该成为消极的理由。你现在觉得吃不饱饭,但你误伤的人手指断了,谁更可怜?我们都要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接受惩罚是必需的,但你也要好好利用这段时间反思,多学文化知识,出来以后要好好生活。”林丽芬的劝解有了效果,第二次见阿光时,阿光亲近地叫她“林律师”,告诉她他已经看了37本书,这个时候的阿光,终于有了年轻人该有的朝气和正能量。

其实,林丽芬关注的不仅仅是阿光这样的失足青少年。失足人员从看守所和监狱出来后如何更好地安置,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2015年,林丽芬向政协提交了关于建设市级矫正帮扶服务中心的提案。“建设一个专门接收失足人员的矫正中心,从思想上、心理上、技能上对他们进行矫正,这不仅对这些人的成长有帮助,对整个社会的安定也有益处。”当年,醉驾判缓的情况在中山市并不少见,为方便监督缓刑人员、减少执法人员压力,矫正中心在当时提出是很有意义的。

建设市级矫正中心的建议一经提出便受到了重视。当年,中山市便通过搭建一个市级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服务中心,结合镇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服务中心试点,初步建成了市镇两级服务中心。司法局在提案答复办后沟通会上对林丽芬的建言表达了感谢。

带领民革党员为中山市东升求实学校最调皮捣蛋的三(8)班全体师生进行以“生命安全教育”为主题的法制宣传;预防青少年犯罪,从教师处着手讲授教育涉及的法制知识;带领民革党员以案例教学的形式为东升求实学校初中部的师生宣讲法律知识;在宪法日的晚上,风尘仆仆赶到学校为师生上一堂“宪法日”的课……林丽芬不仅是一名律师,也是一名践行普法教育的普法者。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青少年 法律援助 民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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