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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税延养老险产品应确保可活到老领到老

2018年05月07日 14:19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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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银保监会网站消息,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指引>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20号)正式发布。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就《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指引》(以下简称《产品指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该负责人称,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在设计上,既要帮助参保人有效抵御工作期间养老金积累阶段的投资风险,在确保养老资金本金安全的基础上取得长期稳健的投资收益;又要帮助参保人有效应对长寿风险,实现退休后养老金的终身领取或长期领取,确保活到老、领到老,避免养老金早早领完、提前用尽、晚年陷入困境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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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应收益稳健 同时确保活到老、领到老

该负责人称,《产品指引》是保险公司开发设计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的基本保险保障要求,保险公司可在此基础上,按有利于参保人的原则进一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

该负责人表示,养老保险的管理包括交费参保阶段、投资积累阶段及养老金领取阶段,覆盖参保人自交费参保之日起的整个生命周期,长达几十年,不是一个简单的短期投资行为,其面临的主要风险是资金投资风险和人均寿命不断延长后的长寿风险。因此,税延养老保险产品设计要充分体现保险风险保障功能和长期资金管理优势,既要帮助参保人有效抵御工作期间养老金积累阶段的投资风险,在确保养老资金本金安全的基础上取得长期稳健的投资收益;又要帮助参保人有效应对长寿风险,实现退休后养老金的终身领取或长期领取,确保活到老、领到老,避免养老金早早领完、提前用尽、晚年陷入困境的情况发生。因此,我们要求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开发应当遵循“收益稳健、长期锁定、终身领取、精算平衡”的原则。具体来讲:

1. 收益稳健。是指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积累期的收益类型以固定收益和保底收益为主,领取期按照参保人选择的领取方式提供长期利率保证的养老年金,确保养老金安全稳健增值,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2. 长期锁定。由于参保人享受了国家给予的递延纳税优惠政策,为了确保资金用于长期养老,因此,除了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以及个人身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全残或罹患重大疾病等财税政策允许的条件外,参保人购买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积累的资金在其个人账户中是长期锁定的、不能提前支取的。

3. 终身领取。是指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应当至少提供终身领取方式,即参保人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或约定的领取年龄(不早于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其按月或按年给付养老年金,直至身故。在这一点上,税延养老保险产品与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金发放形式相同,能够对基本养老保险形成有效补充。

《产品指引》中要求税延养老保险产品提供的终身领取方式是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领取,即无论参保人退休后生存多久,其本人或其继承人都能够把其退休时个人账户中积累的资金领完,如果参保人领的钱已经超出了其退休时个人账户积累的资金总额,只要其仍然生存,保险公司仍会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固定标准向其给付养老年金,直至其身故。

在终身领取方式之外,考虑到客户差异化的养老金领取需求,税延养老保险产品还可提供不少于15年的长期领取方式,包括固定期限15年(月领或年领)、固定期限20年(月领或年领)等其他领取方式。

4. 精算平衡。是指保险公司应当根据精算原理和监管规定,科学合理确定不同领取方式下养老年金的领取金额,计提各项准备金并定期进行充足性测试,持续提升测算和评估的科学性、有效性,确保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得到切实履行,确保税延养老保险业务长期健康发展。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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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产品 领取 税延 养老保险 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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