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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密集下调抗癌药、进口药价格 药品降价有啥招?

2018年09月30日 09:12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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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有关税税则中,进口抗癌药品中的单克隆抗体和其他生物制品原关税即是0%,并未产生影响。同时,小分子化学药品原关税为2%,降为零后对价格仅有小幅度影响。”丁锦希分析称。

此外,对于国产药品,有些生物制品2014年底前就已采用了3%的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也可能会有企业经测算后仍然选择按照16%的增值税缴税。这些情况下税改政策对终端价格都不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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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北京一家社区医院在挂号大厅显著位置放置医改重点内容介绍以及药品价格对比表。杜燕 摄

地方专项集中采购方案陆续出台 安徽要求全国最低价

本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对外公布。其中明确提出,要降低群众药费负担。

《意见》强调,要做好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推进市(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集中带量采购,推动降药价,规范基本药物采购的品种、剂型、规格,满足群众需求。鼓励肿瘤等专科医院开展跨区域联合采购。

在地方层面,各地也积极出台举措,推动药品实质性降价。

目前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南、广西、海南、贵州、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陕西等14个省(区)已自愿组成省际采购联盟,对91个进口抗癌药共同进行专项议价采购。

浙江省卫计委近日则就《浙江省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工作方案》征求意见。该《方案》对采购价格提出严重要求。

《方案》明确,已经在该省在线交易的产品,以在线交易价格为基础,按照其降税幅度(不少于4%)设定参考价,报价低于参考价且报价降幅大于等于平均降幅的60%,即为拟中标产品,列入拟中标目录;不同意以参考价供货或报价降幅小于平均降幅60%的,即为非中标产品,停止其在线交易资格。

安徽省公布的《安徽省抗癌药省级专项集中采购实施方案》中要求,生产企业须承诺其申报降价药品降税后的价格为全国最低价,即在安徽的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

此外,为促进创新药研发和仿制药技术攻关,陕西省政府办公厅还发布了《陕西省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对研发出防治重特大传染病疫情或重特大疾病新药,并在该省实现产业化生产的企业或个人,以项目形式进行奖补,奖补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完)

编辑: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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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下调抗癌药 进口药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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