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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社会组织的功能定位与价值导向

2018年12月17日 14:03 | 作者:孙霄汉 |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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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阅读

发挥好社会组织在中国特色社会治理体系中的特殊功能,要明确社会组织的功能定位,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引导社会组织向非营利性、公益性方向发展,回归并遵循其自身的价值追求,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基础地位。没有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而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将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但是,如何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实践中则还遇到一些问题,有必要进一步明确社会组织的社会功能定位和价值导向。

社会组织的功能比较复杂、多元,可分为一般性功能和核心功能。结合我国实际看,社会组织的一般性功能至少有三个方面。一是整合社会。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生深刻转型,传统的单位制社会逐步解体,社会呈现原子化趋势,社会组织能够实现对分散化个体的有效整合,实现社会的组织化。二是协调利益关系。社会组织是由有着共同属性和利益的个体自愿组织起来的,它代表着组织成员的利益,诸如教师工会、出租车司机协会等。社会组织可以代表特定的群体在公共政策制定和社会利益博弈中合理反映其诉求,在不同群体之间进行利益平衡与协商,避免数量庞大而分散的成员的无序化表达。三是监督公权力。社会组织可以依法对公权力运行进行监督。

社会组织核心功能是凭借自身所秉持的理念和条件,吸引、集聚和组织社会资源为特定对象提供服务。社会组织的服务有别于政府和企业。在现代社会,政府无疑须以服务民众为宗旨,但政府服务的行为是法定的,服务对象是全民性的,服务的内容是“有限性”的,主要是提供公共政策及基本公共产品。相较于政府,社会组织没有法定的服务义务,服务项是可选择性的,它根据自身的资源条件选择服务内容。社会组织服务对象也不像政府那样是普惠式,而主要是服务组织所属成员或特定性群体。社会组织的服务是以人为主要服务对象,往往有着特定性和专业性内容。社会组织的服务也不同于企业。企业向社会提供商品也是服务,但企业的服务是以利润为目标的“交易”性服务,社会组织则是非营利性的,具有显著的公益性。有一些研究者甚至把社会组织与非营利组织视为同一概念。概而言之,提供公益性服务是社会组织的基本社会功能。

一个组织的特定社会功能决定了其核心价值。组织只有坚持其核心价值导向,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功能和使命。比如军队作为一个特定组织,它的社会功能是维护国家安全,当以“能打胜仗”、保家卫国为核心使命和价值追求,背离了这种功能和价值目标,就不能称其是军队。政府的社会功能是提供公共产品,这也决定了政府当以社会善治和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作为政府的雇员,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应当以奉公守法、勤政为民为最高价值目标。企业的社会功能是创造财富,应当在坚持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前提下扩大生产,追求利润最大化。社会组织不像政府那样要提供一个好的社会政策或法规,也不像企业那样以提供各种人们需要的好产品为使命,它的服务指向是人,当坚持公益性定位,并以提升人的发展水平为使命和价值追求。

从一些国家的社会组织发展实践看,一个成功的社会组织往往有赖于其价值坚守追求。同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相对滞后。虽然,我国有不少社会组织结合中国社会特点和自身资源条件实现了较好的发展,社会认同度不断提升,但也有少数社会组织陷入发展的认识误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快实施政社分开”,实现社会组织与政府脱钩,但有的社会组织偏好于寻求有政府背景的人兼职;有的有意无意地想把社会组织做成为准政府部门;还有些社会组织把自己当成一个盈利机构,违背诚信原则。这就背离了社会组织的功能定位和价值目标。

总之,发挥好社会组织在中国特色社会治理体系中的特殊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引导社会组织向非营利性、公益性方向发展。从社会组织主体看,只有明确自身的功能定位,坚持公益性、服务性,回归并遵循自身的价值追求,才能实现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彰显社会组织在现代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功能。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社会组织 服务 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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