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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

2019年11月25日 15:46 | 作者:李忠杰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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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中国之治”不断迈向新境界,也一直是学界研究的热点,本版邀请委员专家撰文从不同角度研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制度与治理紧密相连。制度是规范和保障,治理是工程和抓手。

■用历史的眼光来看,国家治理体系永远是一个“在路上”的发展过程。

■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定信心,保持定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切实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任务落到实处。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新命题、新任务、新要求。十九届四中全会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一起,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进行了全面部署。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必须深刻理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不断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推向前进。

现代化内涵的丰富和深化

早在20世纪50年代,中国共产党就逐步提出了现代化的目标和任务。1964年12月,周恩来总理在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在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赶上和超过世界先进水平。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把全党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人民开始了以社会主义现代化为目标的一场新的长征和伟大革命。随后,又制定了到21世纪中叶分三步走、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战略,即“三步走”战略。

2017年的十九大,进一步将第二个“一百年”实现现代化的目标确定为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将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提前到2035年。现代化目标的主要内容,就是要把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所有这些现代化目标,都离不开制度和治理。完善的制度是现代化的基础和保障,科学的治理是实现现代化的抓手和条件。

早在1980年,邓小平同志就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以极大的注意力抓了制度建设,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领导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要求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深化重要领域改革,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制度与治理紧密相连。制度是规范和保障,治理是工程和抓手。制度的优势要转化为治理的效能。所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坚持巩固和完善制度的同时,又明确提出了国家治理问题。2013年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命题,并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一起,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现代化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治理的概念和任务,从提出一开始就不是孤立的,而是与现代化的方向和目标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问题,目标就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任务是为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总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所以,从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一个固定的词组和要求,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紧紧地与现代化的目标和任务联系在一起。

党的十九大作出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安排时,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就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十九大还描绘了到21世纪中叶现代化目标实现之时的中国图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将全面提升,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领先的国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中国人民将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中华民族将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在这幅图景中,“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居于非常重要和突出的地位。

十九届四中全会继续坚持“现代化”的方向和目标,并且按“三步走”画出了路线图和时间表,确定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这个路线图和时间表进一步展示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分阶段逐步发展、逐步提升的图景和目标。

国家治理和治理体系是随着时代和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变动和发展的,不会停止在一个固定的层面、阶段而静止不变。用历史的眼光来看,国家治理体系永远是一个“在路上”的发展过程。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当今世界的普遍要求,更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项战略任务。

坚持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方向

治理和国家治理,都是客观的存在。无论在哪个国家、哪个朝代,不管用不用这个概念,实际上都客观存在着一定的治理和治理体系,所以,治理和治理体系本身是中性的。但是,不同时期不同国家治理的性质和治理体系的构成又会有很大的差别,甚至有本质的不同。当代中国的治理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治理体系,是当今世界独具特色的一种治理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

我们今天提出国家治理问题,既是要健全和完善我们已有的治理体系,更是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强调国家治理和治理体系、治理能力问题,就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方向,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

在《决定》中,“现代化”是除“制度”“治理”两个词之外又一个重要的关键词。“现代化”界定了制度和治理建设的基本方向,是贯穿所有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建设的灵魂。它关系到我们的制度和治理“向什么方向巩固、发展和完善”的问题。

因此,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准确把握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演进方向和规律,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要求和目标搞清楚、搞明白。

深入理解把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任务和要求

那么,什么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它们有哪些标准、哪些要求?从一般意义上来说,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民主化、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普惠化,使国家治理者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制度治理国家,把各方面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国家的效能,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

《决定》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许多重要的要求,强调要“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使各方面制度和国家治理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

全会《决定》在“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一部分,明确要求“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协商民主在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具有独特的优势,起着重要的作用。全会《决定》要求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决定》还要求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

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决定》进一步要求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的效能,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为此,要完善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丰富协商形式,健全协商规则,优化界别设置,要健全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程序机制。

全会确定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任务很多,也很重。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定信心,保持定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切实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任务落到实处。

(作者系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北京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


编辑:张佳琪

关键词:治理 国家 现代化 体系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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