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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协商在基层”的品牌

———云南省楚雄州政协主席杨静谈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

2020年06月30日 09:33 | 作者:吕金平 李茜茜 潘振伟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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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协坚持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理念,把协商会开到群众“家门口”,零距离倾听百姓心声,实打实为民代言,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搭台、各方参与、服务群众、治理有效、推动发展的协商工作格局。近日,州政协主席杨静接受本报记者专访,介绍了打造“协商在基层”品牌的探索,就如何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进一步拓展基层政协协商民主的广度和深度道出了思考。

记者:实践中,楚雄州政协如何发挥“专门协商机构”和“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推进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发展,搭建离群众最近的协商平台?

杨静: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基层政协组织“上连天”“下接地”,在深入推进基层协商民主的进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州政协按照“不建机构建机制”的工作思路,聚焦“搭台”这一政协的主要工作方式,依托现有的“政协委员之家”“委员服务联络处”“委员活动小组”“委员工作室”等,在乡镇、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搭建“协商在基层”常态化协商议事平台,分层级建立乡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协商议事会议,设立协商议事室,作为基层协商议事的基本场所。在选题上,我们注重选择切口小、关联广、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议题开展协商,并通过党委点题、政府出题、委员荐题、社会征题等多种方式精选确定协商议题,真正实现群众的事情与群众商量着办。

记者:在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衔接的过程中,州政协采取了哪些创新举措推动协商成果转化?

杨静:我们坚持制度先行,围绕协商什么、谁来协商、如何协商、协商成果如何转化等关键和核心问题,从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两种协商的内容、形式、程序以及保障等方面,加强顶层设计,制定规范性文件,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建设,确保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有章可循。我们建立了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畅通基层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意见建议进入基层党委、政府决策程序的渠道,探索和创新基层“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实现途径和方式,建立健全协商承诺事项交办制度、限时反馈制度、跟踪督查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确保协商成果的落实。

我们按照“协调关系、凝聚共识、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工作目标,筛选确定了楚雄市、姚安县、大姚县、南华县、禄丰县等5个县市的17个乡(镇)、村(社区),作为楚雄州首批“协商在基层”省级试点单位,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各试点单位先行先试,大胆实践,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基层协商活动,有效推动解决了不少事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

记者:下一步州政协将如何贯彻落实好全国两会精神,切实把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参与基层治理的效能?

杨静:州政协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勇于创新,提升协商实效。探索请上来“开门协商”,邀请群众参加政协协商活动,让群众走进政协、了解政协;走下去“现场协商”,推动政协协商和基层协商更加灵活、更接地气、更有实效;连起来“在线协商”,积极搭建“远程协商”“网上议事厅”等网络协商平台,把“协商在基层”打造成为群众欢迎、党政满意、成效明显的基层协商民主特色品牌。

编辑:付振强

关键词:协商 政协 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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