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资讯 宏观 金融 行业 国企 民企 人物 新资讯

首页>经济>资讯

农业大国的农业保险,如何由小变大?

——业界人士春忙之际热议农业发展“稳定器”

2021年04月13日 10:05  |  作者:崔吕萍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风调雨顺的年份,农民们靠辛劳实现稻谷归仓,可万一有个“万一”,该由谁来为“三农”托底、护航?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大国的农业保险,又该如何搞?

不乏尝试

4月8日,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鼓励开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创新试点”。

而就在一个多月前,今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即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这是21世纪以来第18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一系列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政策,致力于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完善风险分散机制,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方面,也明确提出了要扩大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

农业保险,被业界人士认为肩负着农业发展“稳定器”“助推器”的作用。那么,这些作用又是如何发挥的?

截至2020年底,中国人寿集团旗下财险公司农业保险已覆盖全国30个省市,在售产品达1600余个,涉及覆盖种植、养殖、森林、农房、农机具等多领域,保险责任包括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病虫草鼠害或疾病疫病、价格风险等,累计为超9600万户次农户提供近3万亿元风险保障,累计赔款超140亿元,受益农户达1348万户次。

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过程中,保险被赋予重要使命。“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国家重大战略,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支持扩大内需战略,服务‘六稳’‘六保’,为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更多力量。”谈及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集团董事长王滨表示,作为金融央企,中国人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国家发展大局,在助推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方面真抓实干,构建了具有国寿特色的服务版图。

作为近年来国家鼓励开展的创新险种,“保险+期货”有效转移和分散价格风险,也可以化解因农产品价格下跌给农户造成的损失。

而据记者了解,中国人寿在国家试点政策支持下,积极推动“保险+期货”产品落地。截至2020年底,累计在10余省市开办“保险+期货”业务,品种涉及橡胶、玉米、棉花、鸡蛋、粳米、豆粕、白糖、红枣等品种,为近18万农户或农业企业提供超23亿余元风险保障,已支付赔款超2.5亿元,受益农户6万余户次。

公开资料显示,2020年,农业保险提供风险保障4.13万亿元,同比增长8.57%。随着保费收入的增加以及保障程度的提高,我国农业保险赔款也迅速增加,从2007年的29.2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592.52亿元,初步发挥了农业保险对于损失补偿和恢复生产的作用。

尝试不断,成绩可圈可点。但对于海量的需求,这些只是杯水车薪。

也有短板

“相对于乡村振兴战略对于农业保险的新要求而言,目前促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尚存在一些挑战。”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总监朱俊生这样表示。

在朱俊生看来,农业保险在中国实践,短板有5个。

一是对于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保障水平有待提高。比如,虽然前期做了很多努力,但从全国范围看,玉米、水稻、小麦三大粮食作物亩均保险金额仍然较低,不能完全适应现代农业高成本、高投入的生产特点,难以满足规模化经营主体的保障需求。

二是财政补贴政策有待优化。比如,近年来中国对农业的补贴支持快速增长,农业支持总量和主要农产品补贴水平大幅提高。但价格支持和挂钩补贴逐步成为主要政策工具,对市场的干预和扭曲作用日益明显。因此,应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在支农的作用,促进财政支持农业方式的改革。

三是经营模式有待创新。朱俊生表示,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小规模分散经营仍然是我国农业的主导性经营形态。相应的,每份保单的承保面积相当有限。2019年,全国三大主粮作物承保面积10.65亿亩,参保农户1.91户次,据此计算,每户次承保面积仅为5.58亩。在这种情况下,农业保险承保和理赔的成本就很高。

四是大灾风险分散制度有待完善。随着农业巨灾风险发生、农业保险降费、提高保障程度以及经营成本的提高,近年来部分省市已经出现较大程度的超赔,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已经不足以应对大灾风险,需要研究再保险、大灾风险融资安排等制度选择与设计,以健全和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制度。

五是制度风险有待防范。比如保费补贴拨付机制不合理,出现大量的应收保费。大量的应收保费不仅大幅减少公司可运用资金与现金流,影响公司经营,而且有可能会积累成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要补齐短板,还需要因地制宜。

“展望未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为农险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新型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需要农业保险提供更大支持,农业和农村新业态发展需要农业保险提供保障,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农业保险拓展新功能,农业保险将从‘小农险’发展到‘大农险’的新阶段。”朱俊生这样说。

那么,又该如何由小变大呢?

多赢格局

2019年9月,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按其要求,“到2030年,农业保险持续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总体发展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补贴有效率、产业有保障、农民得实惠、机构可持续的多赢格局”。而围绕这一目标,再结合上述学者反映出的短板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一是提高补贴额度,完善补贴制度和相关立法,落实各级政府责任。“这方面,可以借鉴加拿大的经验——中央政府负责农业保险的宏观规划、制定发展原则,是全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事权的设计者和主导者。加拿大政府并不承担全部的保费补贴事权,而是负责对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生态安全的主要大宗农产品提供保费补贴。各省政府负责本省农业保险的发展管理,是保费补贴事权的重要参与者。”周延礼表示。

二是对于具有本地特色的农产品,提供差异化补贴,避免全国财政补贴“一刀切”。以地方政府作为保费补贴的设计者,可由当地提出申请,中央统筹,推动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的农业保险。中央财政补贴主要向重要农产品及向粮食生产功能区、深度贫困地区以及产粮大省倾斜。地方财政向地方特色农产品倾斜。

三是建立合理的补贴比例。提升甚至完全由中央和省级政府承担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减轻甚至取消市县级对农险保费的补贴,从而降低“农业大省兼财政弱省”的财政压力,将更多需要农业保险的区县纳入保障范围,推动农业保险在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编辑:秦云

关键词:农业 农业保险


人民政协报政协号客户端下载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