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理论文件>民主监督民主监督

健全五个机制 增强民主监督实效

2014年02月11日 20:45 | 作者:方清海 | 来源: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五、 落实一项责任,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在我国政党制度设计上,人民政协中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同中国共产党互相监督,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能充分体现和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也能充分促进中国共产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行政。因此,必须强化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外部效力,落实监督对象的责任,通过健全民主监督的考核奖惩机制,既规范约束监督主体的行为、义务,同时明确监督客体对以政协组织名义发送的监督意见的执行义务,对政协委员发表的合理监督意见接受、采用或说明义务,使民主监督中的合理意见落到实处。对该办未办的,政协可要求承办单位说明情况;对该办不办或办理不力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政协可向党委政府提出责任追究意见。党委政府的综合考评考核部门还应主动将政协民主监督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列为相关部门年终考评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领导重视、办理及时、答复文书规范、办理质量高且反馈及时,委员满意度高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办理不及时,办理质量不高,委员不满意的,则责成有关部门重新办理。

  (作者系福建省福州市政协主席)

 

编辑:刘爱梅

01 02 03

关键词:民主监督 监督 政协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