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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宗文:不服输的残疾人

2014年02月11日 16:34 | 作者:胡海燕 何宏祥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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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宗文讲述:一项省级民生工程产生的缘由

  在政协委员生涯中,推进“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成为安徽省一项民生工程是我难忘的一段经历。

  我幼年因患小儿麻痹症留下右腿残疾,除安徽省政协委员外,我还担任安徽省残联副主席。

  2008年4月,安徽省政协无党派人士界别召集人就当年调研题目征求我的意见时,我力荐“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课题。当年6月,通过调研,我们亲眼目睹了全省还有不少残疾人生活极度困难,一部分贫困残疾人连基本的温饱都没有得到解决,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的障碍更是急待重视的社会问题。调研结束后,由我执笔,反复修改,十易其稿,形成报告。报告列举了安徽省残疾人群体生活现状:残疾人人数众多,约占全省总人口的6%以上,总量达400万,涉及1200万家庭人口,残疾人家庭收入普遍偏低,残疾人医疗、康复支出很大,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过低,还有不少残疾人仍处于极端贫困状态。

  2008年10月,无党派人士界别在省政协资政会上提出了《关于建立贫困残疾人特别救助制度的建议》,由于这份报告情真意切,用事实和数据说话,深深地打动了所有的与会人员,也感染了出席会议的时任安徽省省长王三运。王三运当场表态:“这个问题提得好,这个问题一定要解决”。最终,省委、省政府将这项建议列为省民生工程,并于2009年1月开始在全省各地实施,同时还制定了《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凡在安徽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重度残疾人均有权享受生活救助待遇。2009年惠及全省城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40.12万,超过全省残疾人总数的10%以上,城镇贫困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救助50元,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救助30元,仅这一项省民生工程当年财政支出近两亿元。安徽率先在全国实施这一救助制度,产生积极影响。《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均作了专题报道,中国残联将安徽做法印发全国,要求学习借鉴。

  此后,我并不安于现状,不断围绕这项民生工程在提标扩面上做文章。2009年底,我又建议省政协到基层调研这项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010年通过多种形式将调研情况向党委、政府反映,建议城乡符合政策的残疾人享受同等标准待遇。省政府采纳建议,从2011年1月起统一救助标准,即城乡贫困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600元。我们到部分地方进行巡视评估时发现这项民生工程救助标准不高、救助面不大,需要进一步提标扩面,于是又通过各种形式呼吁、反映。省政府决定从2012年开始每年在上年基数基础上上调10%,即2012年每人每年补助660元,2013年每人每年补助720元,逐年提高10%,以此类推。其中池州、滁州、芜湖等市上调20%,并扩大到残疾等级三级。

  尽管这样,这项民生工程实施还应进一步完善和提升。针对“救济贫困”(即享受城乡低保)而不是“救济级别”(即残疾等级)实际,我认为只要是持《残疾证》享受城乡低保的残疾人,都应当享受这项民生工程政策补助。据了解,安徽省如果将享有这项民生工程政策补助的残疾人扩展到残疾三到四级,大约再增加10万人,一年将增加财政支出7000多万元。近几年来,我和无党派人士界别委员一以贯之围绕“贫困重度残疾人特别救助”这项民生工程大做文章,每年都要到地方走访、视察、评估、调研。目前,全省有近41万名贫困二级以上残疾人享受到这一民生工程政策补助。我们看到,所到之处残疾人及其亲属人人为之喜笑颜开。

 

编辑:罗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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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残疾人 民生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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