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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地方两会全部谢幕 城镇化成持续热点话题

31省份城镇化路径渐明 户籍制度改革成抓手

2014年02月15日 10:28 | 作者:新闻 |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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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籍制度改革成抓手 做实“人的城镇化”

 

  记者梳理各省份政府工作报告发现,至少24个省份在城镇化章节涉及户籍问题,对如何推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出初步部署。其中,广东、河北、江西、辽宁、青海、山西、四川、西藏、江苏、海南、湖南、安徽等省份明确提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在上述省份中,福建、广东、江西、陕西、四川、海南、安徽等省份明确提出健全或实施居住证制度。与此同时,福建、广东、江西等省份提出“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河北称将“抓紧出台差别化落户政策”,黑龙江则强调要落实好这一政策。

  作为中国人口第一大省,在“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章节,广东明确提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逐步解决长期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家属落户问题”。此外,广东还提出健全居住证制度,要求“完善积分制入户和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政策”。

  与广东相比,北京和上海虽没有在城镇化章节涉及户籍问题,但在其他章节予以论述。作为常住人口超过2000万的特大型城市,北京提出“加强人口规模调控”,称将“推行居住证制度”;上海则表示“严格落实以积分制为主体的居住证制度”,并要求“严格控制人口规模”。

  记者注意到,各省份针对省会城市户籍制度改革的部署也不尽相同。与四川“继续放开除成都外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户籍限制”有所不同,黑龙江、陕西、海南等省份提出“合理确定落户条件”,青海和江西等则表示将“有序放开落户限制”。

  此外,一些省份还提出了较为详尽的方案。其中,河北提出“合理确定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4个市区人口超100万城市的落户条件,有序放开其 他7个设区市市区的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县级市、县城和建制镇的落户限制”;作为农业人口大省,陕西则提出“继续做好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年内转移90万 人”。

  改革开放30余年来,中国城镇化水平由17.9%升至52.57%,但户籍城镇化率仅为35%左右。在此背景下,要解决“半城镇化”这一困局, 就必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然而,如果仅是户籍类别的变更,那则毫无意义。令人欣慰的是,多个省份均提到研究制定相应配套政策措施,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 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以做实“人的城镇化”。

 

编辑:于玮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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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镇 省份 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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