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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接班”农民工,人力市场待规范

2014年02月16日 11:25 | 作者:姚友明 郭翔 吴昊 |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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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打工”总被坑

    张广成往年寒暑假经常从河南周口外出打工,也曾有过受骗的经历:去年,他跟随与校外中介联系的同学一起去上海打工,到达厂区后,没等工作就 先交纳了近百元的体检和培训的相关材料费用。本以为交了钱就能顺利开工,可随后接到厂方通知说,对于大学生或工作不满三个月的临时工,厂方是拒绝接收的。

    厂方的解释与中介公司“干满20天就能拿到钱”的允诺大相径庭,张广成觉得有蹊跷,就离开了工厂。他后来了解到,只要有一个学生在那个厂子 干满20天,中介公司就会拿到厂方打来的2000元钱,如果学生不向中介公司讨要而自行离开,这些钱就会直接落入中介公司的手中。另外,他还怀疑厂方以招 工之名通过收取体检及材料费的回扣,借机敛财。现在,他只通过好朋友注册的一家人力资源公司参加寒假打工活动,今年寒假,他帮十多个同学联系了去江苏无锡 打工,他说:“人多了大家一起去外地,也算有个照应。”

    吉林超远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轶认为,因为寒假工工作时间短且中间有“春节”假期,所以与“寒假工”相关权益的保障工作经常面临“监管真空”,再加之大学生涉世未深,很多人甚至还分不清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所以应尽快规范寒假工用工市场并对大学生进行普法教育。

    “如果单位不能与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也应签订短期劳务协议,明确工资待遇、何时结算、用工时间、工作岗位及职责等;一旦发生意外,公安、劳动保障等部门联合起来及时回应大学生寒假工的利益关切。”李轶说。

    如何为学生假期“打工”提供良好环境

    在校大学生假期“打工”既可以自食其力,也是对社会和自我进行认识的良好机会。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金昕认为,目前在帮助大学 生寒假打工方面,高校应该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一方面是探索校企合作的方式,构建一个正规、可靠的寒假临时就业信息平台,解除有“打工”意愿学生的后顾之 忧;另一方面,学校应该利用这个平台规范和引导大学生寒假的求职行为,让他们的“打工”更好的与其所学专业相联系,从而为学生今后的就业打下一个坚实的基 础。

    “很多高校因为怕担责任,所以往往在寒假工问题上躲躲闪闪,缺乏担当。许多高校寒假封停宿舍,严禁学生外出打工,怕担责任,其实本身就是一 种失职的表现。”陕西科技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教师范紫轩说,学校应该结合如今“大数据时代”便利的技术条件,积极帮扶那些在寒假有打工意愿的年轻人。具体 而言,范紫轩认为学校的工作可能包括搜集学生打工意向、核实并分类相关企业单位的招聘信息等。在数据统计结束后,学校应该设计软件,对有意愿学生进行“个 性化”的服务。

    “寒假工大多是高素质的打工人才,如果从事重复密集的劳动也是对人力资源的浪费。”范紫轩说,“我呼吁通过学校构建这个平台,引导大学生正 确的求职观、就业观,我建议学校加强与用人企业和相关部门的沟通,最好能在企业设置一些过渡性岗位。这样不仅能缓解大学生寒假打工的实际问题,还能解除相 当数量学生毕业即失业的恐慌,让他们在大学四年中更好的学习和成长。”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任建明认为,学生假期“打工”是一个特殊的群体,这种现象在国外比较普遍,即使是留学生在该国“打工”也同样有比较好的就业信息平台和法律保护机制。

    “目前我国该领域的劳动力市场环境不佳,因此需要政府担起更重的监督责任。尤其重要的是尽快形成双向的劳务市场黑名单机制,打造阳光平台。”任建明说,让企业或个人的违法侵权行为真正付出代价。

    据新华社电

编辑:于玮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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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寒假 打工 大学生 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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