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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人民政协优势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2014年06月18日 10:18 | 作者:齐同生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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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弘扬法治精神,共促共建实现和谐稳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法治方式处理民族事务、确保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既是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的现实需要,同时也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内在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在社会生活特别是网络空间中,违反党的民族政策,侵犯民族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有的地方和干部对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让一些小纠纷埋下大隐患。人民政协位置超脱,不受地方或部门利益局限,可以排除干扰,能够比较全面地了解和更实际地反映各方面的情况,更有利于客观地提出建议和批评,减少法治建设进程中出现的“盲点”和“空白点”,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宁夏政协坚持把推动法治建设,促进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作为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对窗口行业贯彻执行民族政策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积极创新协商工作,围绕提升宗教场所民主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等问题开展讨论。积极探索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的新机制,最大程度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对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通过各民族、各宗教代表人士的沟通、对话和商量,及时化解矛盾。

五、 紧扣时代脉搏,与时俱进破解民族工作难题

  民族问题的存在是社会历史现象,随着社会历史发展,民族问题总会呈现出一些新特征。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的攻坚期、深水区,民族工作的环境发生了重要变化:从国际上看,各种民族主义思潮和活动趋于活跃,国际政治中民族因素和宗教因素的影响明显上升,使民族因素、民族问题、民族矛盾呈现出更为复杂的局面;从国内来看,一方面,由于历史和自然的原因,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着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与发达地区发展差距拉大的趋势依然没有根本改变。另一方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国际化的推进,各民族群众交往流动越来越频繁,影响民族团结的因素不断增多,甚至呈现扩大化的趋势。各族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也为做好新时期民族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昭示我们,面对民族问题不应满足于既定范式,应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与时俱进,解放思想,不唯上,不唯书,扩展视野,努力思考,谨慎应对。人民政协素有“人才库”、“智囊团”美誉,理应主动顺应时代发展的新需要和各族群众的新期待,在民族工作理论研究方面先行一步,加强对民族工作实践的研究,不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政策体系的发展和完善。

  近年来,宁夏政协紧紧围绕民族宗教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调查研究、专题议政、资政建言等多种方式,不断探索民族工作中的新办法,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提出的一些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及早消除民族宗教不和谐因素、科学应对民族宗教问题提供了有益参考。

  (作者系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主席)

编辑:刘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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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族 宗教 民族团结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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