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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创意成北京第二大支柱产业

北京工业资源转化文化创意产业现状调查

2014年07月02日 11:15 | 作者:焦芳 |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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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踪调查65家“先行者” 

  成功案例不足1/3

  尽管北京市利用工业资源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取得一些经验,但在对65家已经利用工业资源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企业追踪调查中,仍然可以发现几大突出问题:

  第一,成功案例少,总体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追踪调查的65家工业企业中,已经找到准确定位,形成鲜明特色的仅有21家,不足全部调查企业数量的1/3;预计朝向或者已经朝向文化创意产业方向发展,但尚未做大做强的有9家;未能在文化创意产业领域找到合适的工业资源再利用方式的有35家,超过全部调查企业数量的一半。

  第二,东部地区发展速度快于西部地区,区域发展不均衡。

  追踪调查的65家工业企业主要分布在北京市五环内。从统计结果来看,偏东部的东城和朝阳两区利用工业资源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工作比偏西部的西城、海淀、丰台、石景山等地更为扎实和深入,发展成熟的案例比重更高,总体发展规模也更大。

  第三,模式选择存在热门冷门,部分领域发展留有空白。 

  在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方面已成功及正在发展的30家工业企业中,有一半以上属于依托自身主营业务的产业链延伸模式,另外一小半属于出租转让模式的案例中有4家从事文化艺术创作和创意设计、2家从事传媒出版、1家从事艺术品交易,发展状态都比较成熟;剩余5家被建成宾馆、商场、KTV、公园等娱乐休闲设施;2家以软件服务为主要发展方向,发展情况有待进一步观察;影视戏剧、广告会展领域出现空白。

  这种发展模式上的冷热不均是由于政府主管部门未能进行及时有效的宏观引导,进行工业资源再利用的各企业间又没能形成定期化的沟通交流机制,工业企业很容易在对文化创意产业缺乏了解和宏观把控的情况下遵循羊群效应,从事一些已经证明可以发展的文化创意产业领域,从而导致工业资源再利用过程中的高同质性和覆盖不全。

  第四,规划不足,利益驱动,自发成长型园区难以做大做强。

  对比同一类型的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由工业企业进行产业链前端延伸的研发设计型园区建设成功率超过50%,而2家单纯依靠出租转让形式自发成长起来的软件服务型园区均处于待发展状态;进行产业链后端延伸的品牌推广型企业建设成功率占到6/7,而北京市目前尚未形成任何一个以广告策划为主要特色的工业资源再利用标志性区域。

  自发成长型园区难以做大做强,归根结底在于园区规划时的不科学和入驻筛选时的不严谨。对于大多数通过出租转让形式自发成长起来的园区而言,建设初期大多并没有经过严格规划和论证,只要是知名企业甚至只要按时交纳租金,一律采取放行态度,这就导致同一园区内各种类型的企业并存,同一类型的企业也分散在不同的园区中,没有龙头企业带动和集聚效应的存在,很难形成有效的品牌竞争力。

  建议:

  成立多部门协调小组,设立专项扶持资金

  为推进北京市工业资源再利用工作的开展,建议现阶段应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成立多部门协调小组。

  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规划委员会、市文物局等多个部门联合成立北京市工业资源再利用协调小组,杜绝多头审批、多头管理的乱象,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二,编制北京市工业资源再利用指导目录。

  针对当前工业资源再利用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区域分布不均衡、园区规划欠科学、产业特色不突出、难以形成集聚和有效竞争力等问题,加强政府的引导作用。结合北京市城市规划和产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引导不同类型企业合理流动,调整优化现有布局体系。

  第三,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多种手段。

  积极落实国家在文化创意产业领域鼓励自主创新、促进产品出口、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根据文化创意产业的不同类型,研究出台具有较强针对性的产业促进措施。

  引导金融资本、民间资本与工业资源再利用项目对接,鼓励企业与跨国文化集团尤其是中国港澳台、东南亚等华人文化圈国家和地区的合作;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对于符合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向且规划合理的工业资源再利用项目,采取贷款贴息、补贴、奖励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

 

 

编辑:罗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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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文化 创意 产业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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