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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晓芒:武侠小说的流行与民族常识的缺失

2014年08月14日 11:19 | 来源:湖湘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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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侠小说在中国源远而流长。最早在司马迁的《史记》中就有《游侠传》、《刺客列传》;魏晋南北朝时代的《搜神记》、《世说新语》,唐代的传奇,宋元话本和明初的《水浒传》,直到清代的公案小说,绵绵不绝。上个世纪50 年代王少堂讲《武松》的话本上下两册5.9 元,如今旧书摊上单独一本下册就标价1000 元。如果说,早期的志怪只不过是文人士大夫好奇心理和遗世独立心态的反映的话,那么自从话本以来的武侠则深入到了民众,成为了广大百姓超越现实的某种理想寄托。民间到处都有因官府压迫和思想禁锢而积累的怨气和戾气,人们向往一个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世界;但由于个人力量的渺小,气不得出,便寄希望于某种特异功能和强大人格。那些侠客和义士个个身怀绝技,敢作敢当,扶危救困,义薄云天,在江湖之上来去自由,恩仇必报。但唯一的缺点就是:不现实。武侠小说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武侠影视,凭借夸张、渲染、编造和特技,创造出来的是一个似幻似真的神话世界。中国古代神话不发达,且大都失传;而武侠小说就代替了神话的位置,成为了成人的童话。

  之所以说是成人的童话,是因为武侠小说反映出来的读者心态多半是不成熟的儿童心态,它的一个最突出的作用就是鼓动读者进入一种“快意恩仇”、似真似幻的白日梦状态,却不需要任何常识。它往往是借用古代某个时期的一段传闻添油加醋,绘声绘色,插入某些民间公认的正义观念,随意引伸,让人起一种模仿的冲动(金庸的小说基本上都是这种模式,所以他被浙江大学授以历史和文学两个方向的博士生导师资格)。现代西方与这种体裁大致相当的,一个是侦探小说,一个是科幻小说。但侦探小说完全是一种常识推导和逻辑的训练(如《尼罗河上的惨案》),科幻小说(或电影)则是基于当前科技水平对未来人类命运的思考,包括道德伦理的思考(如《阿凡达》)。比较之下,中国武侠小说或武侠电影中的伦理思想基本上是既定的,其中的伦理冲突顶多不过是传统伦理的内部冲突(复仇等),极少伦理思想的探索;而对常识的扼杀则是全方位的。在武侠小说中,最常见到的就是各路武林高手共同去抢一部武林秘籍,什么《九阴真经》、《辟邪剑谱》、《紫霞秘笈》、《易筋经》……似乎全部功夫都在一本书中藏着,只要得了这本书,立刻就能功力大长。甚至还有令狐冲观看岩洞壁上的刻图现学现练,战胜了武功强过自己多倍的田伯光的荒唐描写(《笑傲江湖》)。也有人曾将中国武侠小说与西方中世纪骑士小说相提并论,但骑士小说虽然也充满侠义精神,却从来不过分渲染骑士英雄的武功如何超凡,“内力”如何了得,要突出的只是人物的爱情观和荣誉感,以及个人主义的冒险精神,有种理想主义的幼稚性。而武侠小说发展到颠峰时期,则是极尽细致入微绘声绘色之能事,着意刻画的是主人公如何凭借长久练就的功力、用什么名目的招式制服了敌手,一瞬间的过招动作,可以写上洋洋数千言。单就这种描写来看,其中没有任何道德元素,纯粹是一种虚拟的技术分解;但这种貌似专业的技术分析所使用的却又是一整套玄而又玄的文学、哲学术语,其实全无可操作性,只有一种超越常识的、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神秘性。西方15、16 世纪盛极一时的骑士小说在伟大的塞万提斯手中遭到了毁灭性的颠覆,标志着西方人性迈过了一道坎,西方人的人格开始脱离了少年期的青涩幼稚而进入到了成人阶段,从空幻的理想主义落实到了常识。在《堂·吉诃德》之后,西方骑士小说就衰落了。但中国武侠小说目前还看不出衰落的迹象,它现在以更为汹涌之势进入了电脑游戏里,使上亿的青少年沉迷其中,欲罢不能。

  那么,为什么在中国武侠对常识的干扰如此严重?从文化心理上来看,这要归责于中国天人合一的传统思维模式,这种思维模式与常识是格格不入的。所谓常识又称“健全理智”。何谓“健全”?首先是主客观要分得清楚,不要一厢情愿地把主观想象混同于客观事物。相反,天人合一的思维则处处想用主观感受代替客观事物,这种思维方式,在著名人类学家列维·布留尔那里被称之为“互渗律”(law of mutual infiltration),即主客互相渗透,甚至万物都互相渗透,属于一种比较原始和幼稚的思维模式。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当然与原始人和儿童不能完全等同,而是有数千年高度发达的文明作基础;然而,作为一个“早熟”的民族,中国人虽然在思维的内容上已经建立了等级森严的礼义规范和层次繁多的形上范畴,却在思维方式(形式)上仍然保留了原始的互渗思维习惯,这就是我们时常引以为自豪的中国天人合一的文化形态。但正因为如此,不论我们在精神文化上曾经取得过多么辉煌灿烂的成就,我们在文化心理和思维模式上仍然是发育不良的,也就是未能将人所固有的理性思维能力充分发扬起来。这就为我们今天在这个客观上变化了的国内外环境中的极端不适应、沉醉于主观梦幻而不自知埋下了隐患。

  从这一角度反观武侠小说,可以看出它不过是这种富有中国特色的互渗律的一种体现。那些江湖英雄们之所以能够在广大的客观世界中来去自由、横行无忌,无非是因为他们相信自己的内心与天道是直接相通的。这种相通不仅体现在对于自己本心的原始正义感自然就能够“代天立言”、“替天行道”的自信上,而且更体现在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冥冥中与自然法则暗合的内在体验上。前者在武侠小说中只是一个旗号,一种大原则;后者才是作者所津津乐道的看点,这就是人的内在之“神”与万物之“精”或自然之“气”的合一。中国的武功其实主要是气功,它不像西方的骑士交战,凭借蛮力一合即决出胜负,而是比内力,比意念,比功法,比门派,比套路,比绝招,所以才有那么多的东西可写。这些东西拍成电影(特别是慢动作)虽然好看,就连好莱坞现在为了票房都大量吸收了这种元素,但其实并无实战效果。讲实效的西方人骨子里是不相信这一套的,只是他们对于怪力乱神有种天然的好奇心,作为他们已经常识化了的枯燥乏味的规训体制的补充和调剂,他们也愿意接受这样一些调味品,却决不把它们带入到日常生活中来。然而,对于法制尚未健全的中国来说,老百姓在受到欺压时与其相信正义的制度规范,还不如相信高人和神技,或者希望自己能够练就一身真功夫,御敌防身。但这种心态反过来又阻止了他们去努力追求一种公平合理的制度设计,而助长了他们盼望一位义士侠客为他们打抱不平的幻想。即算像包公那样的青天大老爷,也被他们想像为有一大群奇侠围绕在侧随时待命,否则似乎就失去了可操作性。

  综上所述,武侠小说所透露出来的文化信息,在于中国人传统思维方式偏重于直观感性和切身利害,而疏于对超越个人行为之上的普遍规范的探索,也缺乏对这种规范的信念和追求这些规范的动力。这种偏向表现在社会政治方面,就是没有对一种建立在普遍理性基础上的制度的精心设计,而只有一种得过且过、凭借目前手中的权力和武力来维持一种暂时的平衡和稳定的权且之计。表现在认识论和自然规律方面,则是缺乏与客观事物打交道的稳定的媒介(逻辑和实验),而总想跨过媒介直接与客观世界达到同一(天人合一)。这就使得我们的认识中缺少普遍公认的规范,每个人都时刻想着靠“脑筋急转弯”而出奇制胜、一步跳过人家的头顶。正是这种传统思维方式,在今天成了我们走向民主法制和科学发展的绊脚石。什么时候中国人不再迷恋于武侠了,中国文化的出路才会展现出来。

 

编辑:罗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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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常识 中国 思维 武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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