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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史为鉴积极推动法治建设

———王兴东委员谈电影《黄克功案件》的创作

2014年09月15日 08:34 | 作者:文/张丽 图/齐波 | 来源:人民政协报-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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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兴东委员在雷经天故居  

  编者按:

  9月9日,由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及机关党委组织的《黄克功案件》观影活动在京举行。电影《黄克功案件》是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艺术家协会副主席、著名编剧王兴东继《建国大业》、《辛亥革命》之后,从政协文史资料和党史资料中开掘出的鲜为现代青年所知的黄克功案件而创作的又一力作。

  发生于1937年的黄克功案件,在当时的延安可谓掀起了一场不小的风波。在77年后的今天,王兴东委员又将其从历史的浩瀚卷帙中“拿”出来,并潜心创作9年编成剧本拍成电影,可谓为今天中国共产党的反腐倡廉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很好的历史借鉴。为此,本刊特邀请了王兴东委员讲述《黄克功案件》的创作思考及独特感受,并选摘出部分委员与专家的观影感言,以飨读者。

  以激活文史资料的方式参政议政

  学术周刊:“黄克功案件”发生于上世纪30年代,缘何选择在77年后的今天拍成电影?

  王兴东:在《黄克功案件》中,审理黄克功案件的,有公诉人胡耀邦,还有五个人的合议庭。在这一案件之前,审判长雷经天刚刚审理了一件离婚案,他说,他在审理案件的时候,不是将一碗水端平,而是将两碗水都要端平。如果说之前其审判的离婚案体现的是男女平等,那么之后的黄克功案件则体现的是官民平等。黄克功从16岁起便开始跟随毛泽东同志上井冈山,久经战场,可称得上是革命的功臣,但在法律面前,他犯了杀人罪,照样将他处以死刑,这体现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与理念。

  我们是在翻阅过诸多文史资料与党史资料后,寻找到这一案件的。现在很多年轻人也许不熟悉或不知道,所以期待将这些资料转化为影像后,能够激活人们这样一个心理——中国共产党在77年前还未取得全国政权时,就依照法庭审判结果,毫不犹豫地枪毙了逼婚未遂而杀人的“功臣”黄克功,这表现了共产党的依法执政、从严治党、依法治军。在古代,军队干部犯了错误,会直接被拉出辕门斩首,上世纪30年代的陕甘宁边区人民政府则没有采取这一行为,毛泽东同志在当时是有特赦权的,但他也没有使用,而是把黄克功案件交给了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当时最高法院在南京)。

  将文史资料和党史文献调动起来,希望我们能够以史为鉴。以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鉴则可以知兴替,电影是社会的一面镜子,而历史则是今天的一面镜子,“历史往往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说的就是这个道理。黄克功案件是被写入了党史、军史与法治史的。共产党在尚未夺取全国政权时,就依法办事,最终赢得了民心。当时黄克功被杀后,延安老百姓中流传这样一句话:杀了黄克功,为党敲警钟。所以我在影片结尾用的是警钟,这个警钟,不仅敲响了腐败分子的丧钟,敲响了防腐警钟,还敲响了人民渴望法治的暮鼓晨钟。现在我们共产党人奋斗的目标是什么?就是要建立一个法治的国家。这部影片把黄克功事件从历史中“拿”出来,像镜子一样,观照出老一代共产党人建设法治国家的理想和追求;在77年前,他们就在追求自由、平等、公正和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说,以雷经天等人为代表的老一代共产党人奠定了我们今天法治建设的基石。

  学术周刊:作为一名全国政协委员,担负着参政议政的职责,这部影片对您来说,具有怎样的特殊意义?

  王兴东:这部电影可谓激活了我们政协中的文史资料与党史资料宝贵资源,为我们的法治建设献计献策。作为政协委员,不仅仅是写提案、大会发言,还可以激活文史资料,用电影和视觉的手段进行参政议政,为国建言,参与国是。

  我希望《黄克功案件》能够为即将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的决策提供最生动的形象教材,做很好的诠释。同时也想借这一以历史铸成的铁案,进一步表明:共产党的纪律是铁打的,共产党的江山才是铁打的。共产党不搞官贵民贱,提倡人人平等;共产党和群众同甘共苦,不搞特权;谁侵犯了人民的利益,就是破坏了党的纪律,就要依法严惩。黄克功案件是杀一儆百、惩前毖后的一个典型案例。所以当时毛泽东同志就说:如果赦免了他(黄克功),就不足以教育党、教育红军、教育每一个普通的人。这就体现了治国必须首先治党、治党必须首先从严、从严必须首先治吏的理念。

  此外,我希望通过这部影片,使枪毙黄克功的枪声和今天惩治高官腐败、反对特权的“号声”产生共鸣,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老虎”也一样要打。当年共产党枪毙黄克功,执行严明的法纪,可谓“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而今天,我们不能让腐败把自己给打败了。不久前,习近平同志在庆祝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表示“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我以前写过《建国大业》、《辛亥革命》等作品,现在也希望通过《黄克功案件》这种作品表达自己对依法治国的态度。

  发挥政协人才、资源、平台优势

  学术周刊:关于这部电影的剧本,您从2005年开始酝酿,到现在拍成电影,共创作了9年,在这期间有何独特感受与经历?

  王兴东:这个题材一写就是9年,9年的写作过程,也是学法律的过程。在这期间我广泛征求法官、法律界的政协委员等多人的意见与建议,得到了他们的一致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位领导在观看影片后,认为影片具有冲击力、感染力、震撼力,他说,这是延安法治精神在荧幕上最好的宣传和张扬,老院长雷经天在那样一个特殊的抗战时期,仍然能够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今天的我们具有深远的启发意义。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看后,也深有感触,颇有感慨地对我说:雷经天为创建我国的法治基础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天你们将这一事件拍摄成电影,最好地进行了法治基础的教育、法官形象的教育和法律的教育。还有崔海容委员、上海社会科学院的张泓铭委员,看后都表示非常支持。雷经天最后病逝于上海社会科学院,所以张泓铭委员对雷经天也总是怀有一种特殊的情感,他说,你把我们的老院长雷经天拍成影片后一定要在上海社会科学院放映,其间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会坚决支持。

  任何一部电影的圆满完成都不是一个人努力的成果,都是大家集体创作的成果,这部电影从酝酿剧本到完成拍摄,尤其与政协息息相关。早在9年前我开始酝酿创作这一主题时,就得到了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的大力支持。我去采访中央档案馆是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批准了的。十一届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毛福民亲自给西安有关部门打电话,我们得以查到有关黄克功案件的原始资料。还有杨胜群常委,从2005年甫一创作剧本开始就给予了支持,直到现在也依然是这部影片的顾问。还有十一届的黄小同委员,我们经常在一起切磋,为我的创作出谋划策。

  将黄克功案件拍成电影后,我们征求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意见,还向全国政协诸位文史专家、党史专家征求了意见,我们认真汲取这些意见和建议,在影片公映之前进行更好的修改与完善。黄克功案件是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执政期间由边区高等法院审判的第一件重大案子,可以说奠定了新中国未来法治建设的基石。为什么这样说?这桩发生于1937年的案件虽小,但涉及的人物可都不小:张闻天、毛泽东、胡耀邦,这三个重要人物在这一事件中得以集中体现他们的法治思想。此外,审判长雷经天也是中国法治建设的创始者之一。我希望通过电影这样一个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广大群众传达这样一个想法:77年前,中国共产党就已经坚持民主法治,我们党为什么能够最终夺得今天的天下,就是因为我们当时得民心,因为我们当时坚持了民主法治。这部影片的完成,凝聚了诸多政协委员的理想与想法,发挥了政协的人才优势,发挥了政协的文史资源优势,更发挥了政协的平台优势。

编辑:罗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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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法治 黄克功案件 王兴东 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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