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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铁“禁食”条款或再度“隐退” 车厢乞讨最高罚千元

2014年09月26日 09:08 | 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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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背景

  “地铁禁食”入法悬而未决

  今年2月,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经市法制办向社会征求民意,其中提出的“地铁禁食”并将进行罚款的条款引发公众关注,如何禁?谁来禁?怎么罚?一系列问题引发广泛热议。

  北京市法制办认为,地铁里进食等行为并不是威胁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直接因素,因此在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稿中,将该条删去。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一审时,市人大城建环保委认为,在车厢内饮食会因遗洒、异味等引起乘客之间或者乘客与运营企业之间的纠纷,建议增加禁食条款。

  而在此次规定中,禁食条款再度“隐退”,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运营关系是合同的关系,“禁食”可以在乘客守则里作出规定,而不作为硬性规定。

  那么,“地铁禁食”该不该入法?在审议中,有委员指出,制定轨道安全方面的条例应当旨在防止事故的发生,不能“安全是个筐,啥都往里装”。另外,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立法后执行就应到位,“把最需要的条款写进去。”该委员表示,车厢饮食属于文明范畴,并不是安全条例能够解决的。

  也有委员认为,条例主要是针对轨道安全的管理办法。吃东西可能造成的遗洒、滑倒等,毕竟是间接影响,更多是属于秩序性的管理。此外,还有观点认为,“地铁禁食”条款还需再作人性化考虑,比如对于老人、婴幼儿等特殊人群的照顾。但在昨天的分组审议中,多名常委会委员提到,“禁止影响他人的饮食行为还是必要的”。

  □控制吸烟条例

  酒店客房有条件可吸烟

  对于室内禁止吸烟场所的范围,控烟条例草案二审稿规定: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而针对宾馆、旅店等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草案二审稿规定,其客房如不具备独立排风系统的,应当禁止吸烟。此外,机场禁止吸烟,但隔离候机区域可以设置具有独立排风系统的吸烟室。

  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应当按照“严格控制、循序渐进”的控烟思路,在保证他人健康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进一步细化和明晰室内禁烟场所的范围。对于酒店客房、机场等特殊场所,在具备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应允许划定吸烟区。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小娟表示,此前规定“室内全面禁烟”,是考虑到吸烟本身并不违法,但是吸烟影响他人是违法的。对于工作场所中的单人办公室禁止吸烟的规定,李小娟说,非共用的公共场所,很难说没有其他人员进入房间,对他人还是会有影响。在讨论中还有人提出来,非共用的工作场所往往都是领导干部的办公室,领导干部应该带头禁烟。

编辑:于玮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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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地铁禁食 车厢乞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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