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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认定首批84名高级职业农民 “农民”成为职业

2014年11月24日 09:29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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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不再是身份,而是职业,划分为四种类型三个级别

  作为农业部确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省推进省份,陕西将本省新型职业农民分为了生产经营型(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等)、专业技能型(农业产业工人、农业雇员等)、社会服务型(农村信息员、农产品经纪人、农机手、代耕手、机防手、动物防疫员等)和新生代型(农科大中专毕业生、返乡青年农民工、复转军人等)四类。

  “职业农民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识、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和较高的职业素养”,杨效宏说。

  从2011年以来,陕西省农业厅经过调研、试点,先后制定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省推进工作方案》和《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绩效考评试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等“顶层设计”日渐清晰。

  《职业农民培育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首先划定了新型职业农民的标准:16岁到55岁间,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初级职业农民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中级要求高中或农科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高级则应具备农科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初级职业农民收入应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10倍,中级达到10—20倍,高级达到20倍以上;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具备现代农业理念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对市场变化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能够合理配置农业资源,掌握先进生产经营模式,具有示范带动效应,带动当地农民致富。

  每年认定一次,按指标计分,制定培训教材与课程

  认定之前,培育是关键。陕西省农业厅成立了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以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为主体,“目前,陕西省12个市107个县区均已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有6个市正式发文成立了培育领导小组”,陕西省农广校副校长杨建军说。

  在此基础上,调查摸底,“初步统计,全省符合职业农民特征的培育对象达到20多万人”,戴建昌介绍;同时,对省内农民教育培训机构、人员等进行了摸底统计,指导市县认定了一批实训基地;此外,制定了《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大纲》,设置了公共基础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和实训操作课四大模块共计560门课程,组织400余名专家编写了第一批41套教材,目前已出版21套,其余正在出版印制中。

  今年以来,陕西省市县各级陆续开展了第一批职业农民资格认定,按照高、中、初三级分别由省、市、县认定的原则,每年认定一次。主要评价指标包括综合素质、专业技能、经营规模、生产效益和职业道德等5项,实行百分制评估,前三项各占20分,生产效益占30分。资格认定实行逐级推荐,获得初级证书方可考核认定中级,以此类推。

  前不久,陕西省认定了84名首批高级职业农民。截至目前,当地市级认定中级职业农民55名,区县认定初级职业农民3696人。

编辑:于玮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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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级职业农民 职业农民 务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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