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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两会热议呼格案:按法律程序走避免冤假错案

2015年01月29日 14:27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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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内蒙古两会热议呼格案:按法律程序走避免冤假错案

  中新网呼和浩特1月29日电 “好!”29日,正在此间出席内蒙古两会的政协常委、民建内蒙古区委常委凌呼君在听完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所做的“工作报告”后,对于高院处理呼格吉勒图一案显现出的勇气与担当下意识的竖起了大拇指。

  当日上午,胡毅峰在内蒙古两会上作《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用较长篇幅指出,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认真复查备受社会关注的呼格吉勒图案,经依法决定再审,高院作出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的判决。

  胡毅峰认为,此案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弘扬内蒙古自治区政法机关正能量的典型案件。

  1996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女厕发生强奸杀人案,年仅18周岁的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并判处死刑。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犯罪嫌疑人赵志红落网,交代的数起案件中就包括上述毛纺厂女厕女尸案。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高院决定再审该案。12月15日,呼格吉勒图被宣布无罪。

  “能够以法律的程序还事实以本来面目,敢于纠正错案,这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次进步。”凌呼君在受访时认为,该案对推动中国依法治国有重要意义。他希望在推进依法治国中,一切按法律程序走,不要动不动搞“运动式”打击,这样才能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记者注意到,在此次内蒙古“两会”上,呼格案不仅在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上着墨甚多,内蒙古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在当日所作的工作报告中亦给予重点提及。

  马永胜披露,内蒙古检察院坚决贯彻中央依法治国的决定,坚决纠正冤假错案,呼格吉勒图案件宣判后,内蒙古检察院迅速与公安厅联合召开三级视频会议,对联合评查报捕案件中发现的侦查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的问题逐项进行通报,责令整改。

  公开资料显示,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高院宣布,经过对呼格吉勒图案的申诉审查,认为本案符合重新审判条件,决定再审。12月15日,呼格吉勒图被宣布无罪;同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宣布决定成立调查组,对检察系统造成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人员展开调查。2015年1月20日上午,该院受理了呼格父递交了1996年“4·9”女尸案(即“呼格吉勒图冤案”)举报控告材料。

  事实上,在此次内蒙古举行的“两会”上,对于呼格案的关注一度成为热点话题,来自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丰田镇建新村的政协委员肖茂锋,在谈及呼格案时用了“希望能避免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的说法。

  肖茂锋认为,“呼格案”主角呼格吉勒图能够被内蒙古高院宣布无罪,这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理念后,堪称一个标杆性案件。

  与上述两名委员有共同看法的还有港澳委员蔡彬彬。

  港澳委员蔡彬彬在接受采访时称,此前自己在香港从报纸上了解了这个案件的来龙去脉,觉得内蒙古高院能够及时纠偏,是法治进步,理应得到肯定。(完)

编辑:牟宗娜

关键词:内蒙古两会 呼格案 冤假错案 依法治国 呼格吉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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