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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里的一年——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回眸

2015年03月01日 20:14 | 作者:崔清新、陈菲、余晓洁 |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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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改废释并用 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镜头四】8月25日,立法法修正案草案首度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修改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关于提高立法质量的,要求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审议等机制,“应当将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等通过网络等媒介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立法法修正案草案、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广告法修订草案、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2014年四部法律草案二审稿再次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有效拓展了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极大地焕发了民众的参政热情和民主意识。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评价说,立法机关要在“兼听则明”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立法在平衡、调整、规范社会利益关系方面的重要作用。

  【镜头五】“现在北京是一周限制一天。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是对公民财产权的侵犯。”吴晓灵委员说。

  王毅委员说:“过去本来限号行驶是一个临时的,结果很多家庭都是两辆车。”

  “有关方面一定要慎重考虑,究竟源头治理重点应该放在哪里?”辜胜阻委员说。

  ……这是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分组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中关于“向地方授权限制机动车通行的条款”时热烈场景。

  一年来,在草案审议前增加半天的集体阅读、增加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人数、鼓励委员积极发表意见……常委会会议上,抢话筒、争发言的现象越来越多,观点尖锐、交锋的场面频频出现,在这个过程中,法律草案得到充分审议,各方意见得以充分表达,出台的法律案才能经得起考验。

  【镜头六】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民法通则、婚姻法个别条款的解释,明确了公民的“姓名权”。这是最高立法机关首次对民法领域的法律作立法解释。

  立法解释是立法机关对某一法律规范进行解释,但此前使用不多。去年,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方式上可谓“全面开花”,综合运用制定、修改、解释、清理、备案审查等立改废释多种形式并举,尽量做到法律的衔接和统一,保证了法律体系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编辑:王沥慷

关键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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