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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系统环评机构明年底前全脱钩

2015年03月26日 08:45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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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将分三批脱钩,在编聘用人员愿继续专职从事环评工作,须先解除人事劳动关系

  新京报讯 (记者金煜)昨日,环保部公布《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将分三批,在2016年年底前全部脱钩或退出建设项目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环保部直属单位的8家机构今年率先完成。

  “很彻底,非常彻底”

  这并非环保部首提环评脱钩。在2010年和2012年,环保部曾先后下发通知,要求现有环评机构中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原则上在2015年底前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此后一部分原为环保系统事业单位的环评机构以试点方式转型为企业,但是很多依然由原行政主管部门持股,很多企业法人也同时兼任原行政主管部门的公职。

  “很彻底,非常彻底,这次是彻彻底底全部解决,彻底脱钩。”环保部环评司司长程立峰对新京报记者连用4个“彻底”来表达这次改革的力度。

  他昨日对媒体解释,《方案》的发布是坚决贯彻中央巡视组专项反馈意见要求的一项重大政策举措,是环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2月初,中央第三巡视组在环保部反馈巡视意见,对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提出六大问题。其中一个问题是“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红顶中介’现象突出,容易产生利益冲突和不正当利益输送的问题”。

  “红顶中介”通常是指跟环保审批部门有着血缘关系的环评机构,“或者是下属单位,或者由直接领导担任职务,”原环保部政法司司长杨朝飞说,“一般来说,审批部门对下属单位在业务上肯定有些关照,另外,因为长期的工作关系,大家互相了解,比较熟,在审批方面会有一些通融的方面,时间久了可能也会给寻租提供一些漏洞。”

  3月7日,履新不到十天的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向社会郑重承诺:“环保部直属事业单位的8家环评机构,今年率先全部从环保部脱离,其他地方的分批分期也要全部脱离,逾期不脱离的,一律取消环评资质。”

  多位环评界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环评机构脱钩是延续了此前的改革思路,但改革提速,更为彻底,其直接触因是落实中央巡视组的整改意见。

  改革涉及三成环评单位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据环保部数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超过1100家环评单位,其中50%左右为市场化环评企业,近30%属于环保系统,即为此次改革对象。其他还有20%多从属于交通、水利、海洋、林业、农业等各部委、国企、高校等国家的事业单位,环保部此前也要求其逐步“脱钩”。

  ■ 焦点

1 在编聘用人员禁专职参与环评

  对脱钩工作的具体完成形式,《方案》要求,全国环保系统具有环评资质的直属单位,可以通过依法将建设项目环评业务整体划归环保系统以外的其他企业,或者由单位职工以自然人出资成立的企业,或者退出建设项目环评业务等形式彻底脱钩;全国环保系统所属的企业性质环评机构,可以依法通过撤回股份、转让股份或者划转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退出建设项目环评业务等形式彻底脱钩。

  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后,直属单位及其所属企业的在编和聘用人员,一律不得作为环评专职技术人员参与建设项目环评技术服务工作,不得在环评机构参股,愿意继续专职从事建设项目环评技术服务工作的,必须与直属单位及其所属企业解除人事劳动关系。

  程立峰表示,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主要是各级环境科学研究院所,虽然长期以来他们为环评技术的发展和环评管理提供了大量科研成果、技术经验和业务骨干,但环评管理改革顺应了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总体要求,环评技术服务业必须破除行政背景,成为真正的市场行为,才能健康发展。环境科学研究院所要加快转型,回归和做强主业,进一步发展壮大。

2 部属8环评机构年内率先脱离

  程立峰还针对《方案》中的几个重点问题进行了说明。关于脱钩时限问题,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分三批,在2016年年底全部脱钩或退出建设项目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环保部直属的8家环评机构今年率先完成;西部省级及中、东部地区各级环保部门所属的环评机构明年6月底前完成;西部地区市县级环评机构明显偏少、偏弱,列为最后一批完成。

  关于资质问题,环保部近期将发布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对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后的接手机构,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仍按照现行资质管理办法中有关改制机构变更程序和资质条件核发资质证书,这有利于环评技术人员的妥善安置,确保接手机构的环评技术力量,激励环保系统环评机构加快脱钩。

编辑:罗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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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环评 机构 环保 环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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