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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进步,有希望,但也需要一个过程”

全国政协“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大气污染防治”双周协商座谈会综述

2015年04月23日 09:36 | 作者:谢靓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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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加大区域立法执法力度

  去年11月,北京APEC会议期间的“APEC蓝”让人们看到了京津冀协同治理雾霾的希望。目前,京津冀在区域信息共享、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和应急联动、机动车排放控制协调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京津冀三地政府负责人也不约而同地向调研组反映,他们期望对进一步打破行政区划概念,加快推进区域共同立法。“没有法律保障很多事都不好办。”北京一位政府部门负责人向调研组直言不讳。

  在郑广台委员看来,大气治理中需要统一京津冀淘汰落后产能的标准,统一清洁能源供应指标等等,这亟须协调区域内立法,建立统一的产业准入标准和排放标准。当前,新出台的环保法仅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提出了原则性规定,程红认为,在正在修订的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中要增设专章,对重污染区域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并借鉴国外经验,由国家研究制定《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近年来,京津冀三地纷纷针对大气污染行为加强了违法处罚力度,但郑广台发现,各个城市的违法处罚标准并不一致,最高处罚金额有100万,也有10万,为此,他在发言中呼吁统一区域执法力度。

  加大立法离不开严格执法。在河北调研时,调研组曾遇到一个小插曲:陪同调研的环保部门负责人看到了路边有烧秸秆现象,立即进行处理,马上见效。在参与调研的徐辉看来,这件事说明执法属于“最后一公里路”,极为重要。会上,黎昌晋委员说,美国百万人中约有环保管理人员近3000人,而我国不足150人,建议深化环保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幅增加基层环保执法力量,并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大环保队伍建设。

  治理“城市病”是一项根本性工作

  “‘城市病’是造成大气污染的重要原因”。会上,任海泉委员发表了这样的观点。

  北京市政协主席吉林对“城市病”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有深刻感受。他说,北京正严格按照中央精神疏散非首都城市功能和核心区人口,“这项工作是根本性的。”而在任海泉看来,在我国城镇化建设中应把握好政策导向,鼓励人口双向流动,改变人口向大城市过度集中的单一流向。高吉喜委员则认为,当前城市生态功能布局存在种种不合理,建议在城市化过程中充分考虑公共服务设施的均等化配置,最大限度减少城市人流、车流和物流在城市间的长距离转移,从根源上控制大气污染。

  谈及城市功能布局,郭允冲委员认为,城市工程建设粗放也是造成大气污染的原因。“我国的建筑建得快、拆得快,城市规划缺乏科学性和前瞻性”,郭允冲呼吁城市建设工程要大力实施节能减排,大幅度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及权威性,尽量避免重复建设。

  会上,委员们还从发展相关技术、加强气象监测、发动民间力量等角度发表了各自的观点。董胜波委员说,大气污染防治需要法律、行政、经济手段,也需要技术手段,要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技术支撑,打好常态化治理的“持久战”。宇如聪常委说,近年来,京津冀的环境承载力在变差,对大气污染物扩散不利,他建议加强对大气污染的全面监测,在预测准确基础上研究联防联控问题。此外,魏明德委员还建议建立区域性联合大气环境研究机构。方黄吉雯委员认为,大气污染防治不仅是政府的事,也是全民的事,她说,“若不能成功发动全民参与治理雾霾,单靠政府是很难解决的。”

  会上,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气象局负责人对委员们的建议作出了积极回应。大家纷纷表示,要进一步加大推进京津冀大气污染协同防治的工作力度,与全社会共同应对这项艰巨的挑战。

 

编辑:孙莉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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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京津冀 大气污染 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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