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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评庆安枪击案:正当履行职务何必遮遮掩掩

2015年05月15日 16:05 | 来源: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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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当履行职务”何必遮遮掩掩?谁该反思?

  在整个事件中,人们付出了太多的争论,倾注了太多的义愤,支付了太多的感情,但是恰恰忘记了,“对于事实问题的健全的判断是一切德行的真正基础”。也就是说,我们应该抛弃对道德大棒的依赖,抛开先入为主的价值判断,进行专业性、技术性的事实还原。在公共讨论中,首先要弄清楚事实是什么,如果事实没有弄清,就已经有了倾向性的价值判断,那只能是一种偏执。从这个意义上,一个社会舆论成熟的标志,就是情绪越来越少,而关注事实越来越多。

  充满反讽的是,这本是一次正当履行职务行为,却演变成一波三折的舆论事件,如果当地政府在应对舆论时能够处理得当,或许就能避免无谓的“次生灾害”。诚然,调查的过程需要分析所有的视频资料,需要走访已经四散天涯的车站旅客,需要进行非常专业的司法判断,这些都需要一个过程。但这不是一开始遮遮掩掩的借口,也无法解释副县长在真相未明情况下就慰问民警的行为。这说明,政府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应该有新觉醒、新思路,在第一时间及时公布权威信息。

  无论如何,一条生命的谢幕,总是一件令人惋惜的事。“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通过这次事件,希望我们的政府和社会,都能更加理智、成熟。

  如何用最小代价制止犯罪

  此外,在这次事件中,民警“一枪击毙”的做法也饱受争议。尽管民警开枪的行为已经被认定为合法,但如果有更多警力配置,有更多非致命武器的选择,也许警方能用更小的代价来制止犯罪。剖析这个案例,应该能给警务管理和应急处置带来更多改进。

  如果现场有更多警力?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李和教授表示,根据相关要求,警察执法时要求是两人或以上,但在本案中有特殊情况,庆安是一个小站,警力配备不多,又遇到突发情况,若警察当时没有采取措施,那么法律会控告其不作为。

  李和教授表示,如果本案中警察在一开始控制嫌犯时,有周边群众帮忙,很可能避免最后的悲剧。

  如果有更多非致命武器选择?

  李和教授介绍说,根据规定,国内警察执法时应该携带八件基本警用装备,包括手铐、催泪喷雾器等非致命警械。但各地情况不同,装备完善也需要过程。非致命武器:最低武力制止犯罪为了用最低武力制止暴力犯罪,各国研发了不少非致命性武器。非致命性武器其实并不神秘,催泪弹、辣椒水、警犬都算。这种武器能使人暂时失去抵抗能力,简单地说,能打倒,不打死,也不会造成伤残。

  泰瑟枪:带电“飞镖”放倒你

  泰瑟枪没有子弹,扣动扳机后会发射两个电极,释放出高压,令罪犯浑身肌肉痉挛,缩成一团,束手就擒。和泰瑟枪有同样功能的,还有激光致僵枪、致盲器、爆震弹等,设计意图都是让目标短时间内失去运动能力。

  捕俘枪:一开枪就罩住你

  捕俘枪是另一种常用利器。看上去是一支枪,但发射出来的是一张张开的大网,能把目标牢牢罩住,紧紧裹住。

  对犯罪嫌疑人手下留情,让警察有更多选择,这正是非致命武器的价值所在。

  对犯罪嫌疑人手下留情,让警察手头有更多选择,这是非致命武器的价值所在。

编辑:罗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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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警 枪击 庆安 黑龙江庆安火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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