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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建言“十三五”规划

2015年06月29日 15:56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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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中国

———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热议“十三五”规划编制中的生态建设问题

  “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当中共中央、国务院将生态文明以前所未有的高度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当人民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盼日益增强,“十三五”期间生态文明建设该如何布局就成为广泛关注的热点。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常委和委员们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围绕“十三五”规划制定中生态文明建设将面临的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建言献策。

  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生态文明的建设不仅仅等同于污染的治理和环境质量的改善,还在于人类行为的进步,需要环境意识的提高和环境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的保障。因此,可以说,制度是否系统和完整,是否具有先进性,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生态文明水平的高低。而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又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任务。

  在制度的完善方面,生态补偿无疑是委员们提及最多的话题之一。

  “虽然生态补偿制度一直在提,但实践层面鲜有成功的例子。”王光谦常委的发言引起了很多委员的注意。“比如,上游省区希望下游省区补偿,但是下游省区认为生态补偿是国家的事,或者已经通过税收以国家转移支付的形式给你了;哪怕是愿意给补偿,也大多采取的是对口支援,以项目建设代替生态补偿。”

  郑小燕常委对此也深有同感。“虽然各省市在生态补偿规章制度建设上几乎都有动作,一些地区还出台了地方性政策法规,但补偿远未到位,受益方并没有承担补偿的责任。目前生态补偿资金主要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地方财政专项补贴,来源单一,地方财政负担沉重,而且对于承担生态保护任务的地区,也只是杯水车薪。”

  “‘十三五’期间,应该改变以项目建设代替生态补偿的模式,建立生态专项补偿机制,将公共服务纳入到生态补偿的范畴中,强化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修复。”王光谦建议。

  “要加快资源费改税进程,尽快开征环境税,为生态补偿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郑小燕指出,“还应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投资运营机制,通过政策、财税等手段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和修复。”

  此外,完善标准体系建设也是重要一环。吴晓青常委就提出,“要进一步提高绿色指标在‘十三五’规划指标中的比例。建议增加诸如能源资源总量控制、绿色投资等指标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考核评价和问责体系。”

  郑心穗常委将关注点放在管理方式上,“应从大区域、流域尺度上进行总体布局、系统设计和整体推动,实现区域连片、流域连通、行业全覆盖、产业一条龙的环境污染防控良性互动的总格局。”

  让国土空间开发更合理

  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城镇化工作会议反复强调,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在《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也提出,要坚定不移地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健全空间规划体系,科学合理布局和整治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

  “但是,当前国土空间开发仍然存在规划不优、强度过大、污染较重、效率不高、结构欠妥等一系列突出问题。”杨维刚常委在会议上指出。据他了解,虽然目前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基本勾勒了我国国土空间开发的基本格局,但由于缺乏明确具体的空间边界和考核约束办法,尚难以实现精确管控。“随意调整空间布局,变更空间用途,提高开发强度的问题并不少见。”

  对此,陈自力常委深有同感。他曾在2012年参与广西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编制工作。他发现,县市层面目前并没有主体功能区规划,“很多县里都搞不清楚这是什么。”“而且在考核上,依旧沿用‘老办法’,在一些限制开发区中还是过多地用GDP来考核。”

  陈自力建议,未来国家和各级政府在国土空间开发的过程中必须遵守主体功能区规划。并针对不同的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确定不同的政绩考核体系。

  何丕洁常委认为要破解主体功能区的“落地难”,应加快推进多“规”协调。按照不同类型,科学划定国土空间分区,明确各空间比例及适宜的开发强度。“比如,可以进一步明确不同主体功能区的限制和禁止发展的产业政策规定,适时出台负面清单;弱化前置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弱化产能等供给面微观经济干预,强化需求导向和环境政策等社会性规制的引导作用。”

  杨维刚常委也建议,可以在县级层面开展试点,以国土资源一张图系统为信息平台,统筹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各类规划,形成一个市县一个蓝图一本规划。

  打破煤炭

  “必须用”和污染的两难

  作为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决条件,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事关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大局。当传统的以化石能源为主的高消耗、高污染的能源生产和消费模式不可持续,难以支撑我国走向现代社会时,能源生产和消费的革命势在必行。

  但面对煤炭粗放利用被指为环境污染的罪魁祸首之时,多位常委指出,煤炭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仍然是我国最基础可靠、安全廉价的能源。面对煤炭能源“必须用”和环境污染的两难问题,整体推进煤炭全行业、全产业链的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是唯一途径。

  姜耀东委员指出,应在国家层面,把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作为我国能源发展的基本国策,将其列入我国战略性新型产业加以支持;加大对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的科技创新支持并出台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的财税政策。

  谢克昌常委认为,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中推进能源革命不仅有利于该地区的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而且对全国的能源革命有示范作用。他建议,在京津冀地区要树立红线(生态红线)意识和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思维,将能源发展定位于“加快提高清洁能源供应规模,实现区域内能源生产及消费清洁高效化”。

  他指出,目前实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一个关键是控制散烧煤的使用。“要加快推进农村能源革命,推进散煤清洁化替代工程。”谢克昌强调,“要统一散煤质量标准;因地制宜发展户用光伏、大中型沼气等清洁能源,从根本上变革农民用能结构。”

  王天戈常委也对在农村地区发展沼气等生物质能源信心满满。经过几年的调研,他发现,作为农业大国,生物质能源的转化利用因其原料的多样性和简单实用的工艺技术,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推广极具优势。“但是,与国家对风能、太阳能的支持力度相比,生物质能源被‘边缘化’,已经错失了两个‘五年规划’。”王天戈觉得很遗憾,“‘十三五’期间,国家应该将已有十多年商业化应用经验的生物质资源确定为我国清洁能源产业的主导方向之一。”

  田玉科常委将关注点放在核电发展上。“九三学社专门就国家发展核电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门的调研讨论,尽管现在核电的优缺点都十分突出,但大力发展核电的大趋势在世界范围内是毫无争议的。”她建议,在“十三五”规划中,应将发展核能上升到国家战略,突破核电的各项瓶颈。

  实现天蓝、地绿、水净、空清

  生态环境问题纷繁复杂,如何在众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中抓住主要矛盾?常委、委员们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要加强科技支撑,通过提高标准、促进治理技术进步,促使重点行业挖掘污染减排潜力和环保治理设施的提档升级,推动企业环境污染防控水平上新台阶,用科技手段推进污染防控和减排。”郑心穗常委对加强“十三五”环境污染防控开出药方。

  “要高度关注土壤安全保障与功能提升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周健民常委认为,除了大气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外,土壤安全不容忽视。“面对我国土壤资源数量与质量安全状况家底不清、土壤管理水平较低、尚未建立土壤保护政策机制与监管体系等问题,‘十三五’期间,要尽快启动土壤普查,建立可靠的数字档案。要在土壤退化和污染防治方面,坚持以防为主的原则。”

  “目前有70%以上的草原没有得到很有效的保护,建设的速度不及草原退化的速度。”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白玛对此忧心忡忡。“改善草原生态,对于促进牧区经济发展,改善边疆居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十三五’期间,应在草原生态建设方面给予高度重视,加大扶持力度,将保护草原列为基本国策之一。”

  赵雨森常委将关注点放在中国的“粮仓”之上。“东北地区生态环境优良、资源富集,具备全面发展有机和绿色食品的良好基础,希望将现代化生态农业工程上升为国家战略,建设可持续绿色发展的‘北大仓’。”

  高体健常委更担心我国人口不均衡发展问题。“劳动年龄人口总量持续减少、人口结构性矛盾突出、城乡和区域分布不合理都制约着可持续发展。‘十三五’期间亟须充分认识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的重大意义,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摆上重要位置。”

  短短的三天时间,思想的火花在这里碰撞,睿智的声音在这里回响。这一句句深情的话语,一件件务实的提案,蕴含着委员们殚精竭虑的心血,更体现了对中国未来生态发展的殷切希望。

  会议已经落幕,但使命并未卸去。就如一位走出会场的委员所说,他们仍会通过多种形式,努力提出更多的具有前瞻性、战略性、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呼吁大家关心生态,保护绿色家园。(王硕)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 "十三五"规划 “三农” “创新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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