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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质同价”引异议 补贴不足难长久

2015年07月29日 07:29 | 作者:贺春兰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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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同质同价”引异议补贴不足难长久

  □新闻背景

  ●2011年至2013年,我国实施了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截至2013年底,中国在园幼儿增加918万人,相当于过去10年增量总和,“入园难问题初步缓解”。但普惠性资源依然不足,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等困难群体“入园难”问题比较突出。现有的幼儿园难以满足适龄儿童接受公益普惠学前教育的需求。为此自2014年起启动的二期行动计划继续把发展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作为工作的重点,并从各个方面回应了群众期盼。

  ●自201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普惠性民办园”以来,普惠性民办园逐渐从一个概念变成了系列制度和行动实践,全国各地出台了许多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的政策。但在一些地方,政策本身设计的不完善,不仅仅没有能够达到扩大普惠性幼儿园的效果,还常常挤压损害了民办学前教育界的积极性。

  ●今年7月1日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了《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办法中提到将有专门经费支持用于通过奖补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同时要求省级财政和教育部门依据该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目前《办法》落地倍受学前教育界关注。

  日前某媒体的一篇报道激起了民办学前教育界的热议。报道中提到,由于推进了普惠园发展,出现民办园和公办园“同质同价”的极好成果。“报道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了吗?”———一位民间办园者在微信朋友圈中质疑。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杨志彬也注意到了这篇报道:我认为这是片面而错误的。民办园要自己交纳场地使用租赁费,人员工资等等,如果收取和公办园同样的保教费,势必出现负经营、教师低工资,从而很难保证办园质量。民办园收费应该高于公办园,而且高出的部分要考虑场地租赁,人员工资,举办者应有的收益,不可盲目规定价格,一定要有科学依据,实事求是。在新的相关法律出台前,应该遵守“备案制”,教育行政部门,物价部门不应该随意降低民办园收费标准。动车分有一等座,二等座,物价房价各不同,要求民办园和公办园“同质同价”的导向合理吗?

  “明明在推进‘普惠园’进程中遇到很多困难,而本篇报道中看到的是民办园“争相”成为普惠园。实际情况是:补助远不够实际支出,致使民办教师收入得不到保证。有些举办者在多个园中拿出一个园做‘普惠’,以寻求与政府有大的合作。”

  “有地方官员说:国家要发展公办园,民办园能办就办,不能办就算。”杨志彬认为这是一种短视的做法。“如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吋,充分考虑历史、考虑未来,善待为学前教育做出贡献的民办学前人,是民生问题,是政策问题,是人心问题。”杨志斌说。

  “解决学前教育的问题绝非建幼儿园那么简单。”全国政协委员张杰庭曾多次在政协全会上呼吁,扩充学前教育资源非盖楼那么简单,关键是园长和师资。“近年来的虐童事件频发也证明,目前扩张学前教育人力已经不能支持支撑。”为此,也有业界专家呼吁,“要保护民间办园者的积极性,做好充分调研,核定成本,否则即使民间办园者现在选择了办普惠园,看起来同质同价,实难长久,因为民间办园者不能赔本运转。”

  “要善待民办人这颗用民间的钱办国家事的衷心与痴心。”山东银座赵春梅园长认为杨志彬的意见反映了民办学前教育界大家的心声。

 

 

编辑:巩盼东

关键词:同质同价 补贴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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