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人物·生活>集·言论集·言论

高抒:维护海疆权益不可或缺的一环

2015年08月20日 09:04 | 作者:高抒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107624

图片来自网络

 

  各种海洋研究成果如何转化为海疆权益的应用成果,如何能够被业务部门应用,还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从历史上看,我国对国际海洋事务的参与程度总体上是较低的。自15世纪以来,国际上有关海洋的公约、条约、宣言等已经有过300多件,但中国参与的很少。在清代及以前,中国对海洋毫不关心,直到西方列强从海上入侵,才唤醒了一部分人的海洋意识。即便如此,参与国际海洋事务的作为也一直不明显,清廷以为只要有了军舰,就能守住海防,最终结果是在甲午海战中一败涂地。

 

  20世纪以来,虽然认识到海洋的重要性,但国内在海洋社会科学人才培养上还较薄弱,相关领域的研究很不够,在解决海洋事务上发挥的作用也不足。例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制定涉及许多海洋科学技术和海洋事务的问题,而我国只是被动地参与该公约的制定工作,话语权很小。如今,我国虽然在该公约上签字,但对其精神并未完全掌握,以至于在海洋权益问题上难以有积极的作为。究其原因,还是参与国际海洋事务太少了。今后,应鼓励一大批人员参与国际海洋事务工作,到国际上去锻炼队伍,提高水平。各项公约、条约、宣言等的制定,我国要积极参与,对海洋法律问题也要积极应对,要积极提出我国的主张和诉求。

 

  国际海洋事务与海疆权益密切相关。我国的海洋国土面积究竟有多大?这就是一个海疆权益问题。目前,海疆权益问题的解决,尤其是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区域范围的划分,在相当程度上要依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解决。我国是该公约的签约国,因此负有维护“公约”地位的责任。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对“公约”的进一步完善、使之具有完备的可操作性、能够公正解决相关的国际海洋争端问题也负有责任。

 

  履行这些责任需要基础研究的支撑。在“公约”酝酿和成文之时,我国紧邻的黄、东、南海的特殊性尚未被国际科学界所深入认识,因此在“公约”中没有充分体现。现在我们知道,东亚地区的边缘海(从鄂郝茨克海、日本海、东海到南海的一系列串珠状海盆)是全球海洋演化历史上的重要现象,对边缘海的地球物理过程和演化机制、地貌特征形成过程、海盆沉积及油气资源形成、海盆生产系统特征及控制因素、周边陆地所受极端事件(地震、海啸、火山喷发、风暴等)影响等要素对于“公约”的实施有重要影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其他方面的可操作性相对较高,而面临边缘海环境时,要想根据沉积物厚度、大陆架、岛礁分布等要素进行划界,就会产生多解性、欠公正,这正是黄、东、南海划界实践中经常遭遇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是地球系统科学的前沿问题,也是“公约”实施所面临的现实问题。

 

  自从海洋地质学家于1950年提出“边缘海”概念以来,这一研究方向受到了学术界的持续关注。在区域性尺度上,中国南海的构造地质演化受到了很大的关注。科学家试图从地球物理的角度获取海盆初始形成的时间,将其纳入全球构造演化中特提斯海消亡进程中的一环,提出南海海盆的形成与扩张是特提斯海演化晚期的产物,时间始于新生代中期。我国从20世纪末对南海展开了全面的研究。在数千万年的地质历史中,南海形成了有关我国环境演化和地球气候变化的良好沉积记录,因此在国际大洋钻探框架下进行了钻探,获得了丰富的沉积记录。

 

  21世纪初,在科技部项目支持下,对“边缘海”尤其是东海和南海开展了海洋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研究,其应用目标中含有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进行划界工作的科学支撑。这些工作为根据“公约”划界形成初步方案提供了必要的数据资料,虽然这还不足以解决划界问题,但为进一步工作奠定了基础。过去几年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又启动了南海研究专项,将研究领域进一步扩大到物理海洋学、海洋生物学和“从源到汇”的现代过程等领域。

 

  相比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的研究亟待加强。我国在海洋法领域的高层专家人数太少,在国际舞台上活跃程度不足;另外,由于理、工、文学科交叉研究还不够深入,各个领域所获的知识难以转化为有机的整体,各种海洋研究成果如何转化为海疆权益的应用成果,如何能够被业务部门应用,还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因此,应尽快在海疆权益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研究领域,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海疆权益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研究,结合海洋社会科学和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将能获得我国边缘海环境特征的新认识,形成可转化为划界谈判、领海与岛屿自持力提高、《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修订等应用领域的成果,形成一支理、工、文结合的边缘海研究队伍。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江苏省副主委、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学院院长)

 

编辑:陈佳

关键词:高抒 维护海疆权益 不可或缺的一环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