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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案 河南推行异地管辖改革 原告胜诉率提高近两成

2015年08月28日 08:58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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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行半年受案数量增长24.6%

  河南省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源于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司法改革思路。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在袁永新看来,“民告官”案件的被告是行政机关,由于现行体制的原因,法院人财物受制于地方,行政审判长期面临行政机关的各种干预,成为影响案件公正的重要因素。

  耿海建是登封市一名普通市民,也是一起行政案件的当事人。他打行政官司的时候,身边的朋友都说,打官司没用。因为法院也是听政府的,所以有了冤屈要找“市长”,不能找“院长”,“院长”听“市长”的。

  耿海建的担心不无道理。

  信阳市中院行政庭庭长李德如坦言,很多人把行政庭叫做“麻烦庭”,因为行政案件干扰大,法官不敢大胆工作,群众信访而不信法。一位基层行政庭的法官曾和他聊道,以前有一个案件,村民告政府,立案后村民仍继续信访。问为什么,村民说,去信访就是要让有关部门给法院施加压力。

  在河南省推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后,这种现象有了很大的改观。

  袁永新为新京报记者提供了一组数字。在受案数量方面,推行改革前的去年上半年,河南全省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5735件,而下半年推行异地管辖后,这一数字变为7146件,比上半年增多1411件,增幅24.6%。

  其中,县级以上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受案数量增长更为明显。去年下半年,河南省法院受理此类案件2085件,比改革前的上半年多出959件,增幅85%。

  不仅受案数量有较大提升,“民告官”案件中,原告的胜诉率也有明显增长。

  袁永新称,2013年,全省法院一审行政案件原告胜诉率为10.18%。从去年7月到今年6月,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一年间,全省法院一审审结异地管辖案件3638件,依法判决原告胜诉1039起,原告胜诉率为28.56%,高出18%。

编辑:巩盼东

关键词:民告官异地管辖改革 河南民告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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