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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农村教育“软实力” 切实提高农村教师工资待遇

2015年09月07日 08:41 | 作者:葛剑平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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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国家在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同时,也在不断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重点保障和改善教师的工资待遇。在充分肯定我国农村教师待遇保障取得阶段性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在保障农村教师待遇方面的情况还是不容乐观,尤其是落实“农村教师工资平均水平不得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规定难度还非常大,保障农村教师福利待遇的长效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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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剑平

 

  2013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2013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对在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对连片特困地区义务教育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给予生活补助。但在实施中,还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

 

  一是部分省份政府部门思想观念保守。有的尚未充分认识到农村师资队伍建设是农村教育发展的核心,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意义和要求领会不透彻,存在“先拨款再实施”的等靠依赖思想,落实上缺乏主观能动性、办事拖沓。同时,个别省、市、县相关部门缺乏团队合作精神,在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组织实施、奖补资金的使用管理方面统筹协调不力,责任不够明确,存在相互推诿扯皮现象。

 

  二是“以县为主”资金配套缺口凸显。目前,我国实行“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财政投入体制,筹集经费的责任由县级政府承担。由于不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直接导致了教育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产生的资源投入差异。据统计,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来源多由地方各级政府共同承担。由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财政收入来源有限,从而导致受益教师比例、补助标准普遍较低。

 

  三是监督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为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乡村教师办的一件好事实事。在具体执行中,一些地方没有实行实名制管理,一些地方未建立补助公开公示制度,多数教育部门网站未对补助情况进行常年公示,一些地方未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宣传解释政策,使得许多教师不了解政策或存在误解。

 

  为此,在提升农村中小学教师社会地位方面,提出以下建议与对策:

 

  一是重视农村教育“软实力”。各级政府部门要切实认识到农村教育的“软实力”最集中、最核心的是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投入不仅要“锦上添花”,更要“雪中送炭”,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引导教育投入由原先侧重于修建校舍、购买设备等硬件投入,逐步向侧重于教师培训等软件投入,进一步提高教育投入的使用效率。

 

  二是逐步缩小城乡间教师收入差距。鉴于地区教育财政差异较大,短期内,建议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或者建立教育基金,用于加大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扶植力度,保障其福利待遇落到实处。长期内,要充分重视地区差异,根据不同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推进分层分类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模式。在财政分权的体制下,要进一步理顺中央与省、市、县、乡的权责关系,强化中央和省级政府的义务教育投入责任,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法规,不断缩小城乡间、地区间教育差距。

 

  三是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教育事业的积极性,继续加大农村教育投入的力度。引导民间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教育事业。以发行教育彩票和教育公债等形式吸纳社会资金,保障农村教育经费。鼓励东部沿海地区对西部地区教育的对口支持,帮助西部地区培训教师、改善办学条件,充分发挥发达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四是加强监测分析和监督检查。各地区要对农村教师生活补助项目的经费执行情况加强监测分析,实事求是地查找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矛盾问题并积极去解决。同时接受舆论和社会的监督,提高教育投入的公开性和透明性,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作者系民盟中央副主席、民盟北京市委主委、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农村教育 农村教师 工资待遇 农村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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