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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饼该不该发? 专家:福利可以有,“腐利”要不得

2015年09月26日 09:51 | 作者:吕春荣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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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福利

朱慧卿绘(人民视觉)

  “享”福利

  ——回馈还是安慰?

  当有些人还在“想”月饼之时,有些人已在“享”月饼了。

  与广西公务员何杰领不到月饼福利不同,刚成为上海公务员的黄玲就幸运的多。今年,她所在的单位就发了月饼,而在去年,这一福利则被砍掉了。

  “要不要发月饼,听说单位领导一直很纠结,但最后,还是决定发了。”黄玲表示,当时听到要发月饼的消息,自己还是有些惊喜的,毕竟去年被砍掉了。

  “一星期前,我还以为要去蹭同在上海央企工作的男友月饼,但最后单位发了,我们两人可以共享了。”黄玲说,“发月饼是有象征意义的,对我而言,它更像是单位对我辛勤工作的一种回馈。”

  和黄玲一样,上海的许多公务员在这个中秋节前都收到了“好消息”。9月17日,上海市总工会表示,月饼可以发,但要用于慰问全体工会会员,不能用公款送节礼,且作为节日慰问品也不应乱发,规范发、不超标。

  其实,自去年以来,相关的文件就已经为“发不发福利”的问题给出了答案。去年7月,全国总工会公布《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这则通知规定,工会经费可以用于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去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

  今年1月,全国总工会又发布了补充通知,对“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这句话作了详细解释: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

  在北京某中央媒体工作的林如今年中秋就领到了单位发放的“节日慰问品”。

  林如说,“节前,单位给我们每人发了水果。虽然份量不多,价格也不贵,但总归是种安慰,总比不发强。”

  与黄玲、林如的单位福利相比,在北京某互联网公司工作的谢华的福利就优厚得多。谢华表示,今年他们单位经营不错,因此,领导比较大方。他们单位中秋不仅发了月饼,还发放了数百元的购物卡。

  “虽然福利并不多,但多少是对自己辛苦工作的一种回馈。”谢华说。

编辑:玄燕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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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月饼 福利 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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