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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破解城市管理顽疾

全国政协双周座谈会围绕“规范城管执法行为”议政建言

完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推动城管执法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2015年10月23日 08:30 | 作者:王泳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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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行城市网格化管理

  委员们认为,应进一步健全完善城管综合执法的协调体制机制,明确综合执法范畴,强化党委、政府领导和协调作用,以“网格化”为载体,创新社会治理体系。

  参加调研的何香久委员认为,全国各地在城管工作中探索出各具特色的运转机制。比如河南、宁夏两地均出台了关于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许昌市组建了高效联动的联合指挥部,银川市成立了高位监管、综合协调、监督考核的“大城管”管理体制。“一定范围内,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突破性改革,为国家层面城管综合执法理顺机制提供了参考。”

  “加强统筹协调,赋予和强化基层的管理权限,也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全国政协委员蔡建国认为,推进网格化与联勤联动融合,建立全市相对规范统一的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体制的做法,既解决了城管执法遭遇的暴力抗法问题,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实行综合执法机制,又有利于各部门之间相互监督,文明、规范执法。

  “这种从源头着眼、从基层抓起的管理机制和模式,对于加强法制建设,文明执法,缓解和疏导城管矛盾能起一定作用。”蔡建国强调说。

  在朱专兴委员看来,城管体制、机制改革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出发,通过理念的转变创新,带动方式方法。“应该全面实行城市管理网格化,科学规划建设城市集贸市场和便民占道经营。”他认为,一些地方政府将城管职责街道网格化分级治理。这种探索与基层结合起来共治的举措颇有成效,值得借鉴。

  全国政协委员、澳门归侨总会理事长王彬成说,城市的规划设计在城市管理中起到了顶层设计的作用,但多数规划设计跟不上城市建设发展,失去前瞻性指导作用,给执法者造成很大的困扰。他建议,城市规划设计应当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使市民既有舒适的生活环境,也能充分享受便捷的生活条件。

  切实加强城管队伍建设

  资料显示,我国3191个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中,有3074个设置了专门的城管执法机构。在45万人的执法队伍中,辅助性工作人员就高达22万人。

  委员们在调研中得知,进入公务员序列的城管工作人员与合同工协管员的配比是1∶1,有的城市高达1∶3。城市管理力量严重不足情况下的畸形现状,也是导致“暴力执法”、“临时工”等现象层出不穷的原因。

  委员们认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城管执法队伍是规范城管执法行为的基础。

  “在编制总数不增加的前提下,行政执法部门应向城管移交相应编制。”陈冀平认为,综合行政执法在移交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实施处罚等职能给城管部门时,其职责权限、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也应该有相应调整。

  针对当前城管队伍素质与城市管理需要矛盾的现实,何香久委员建议理顺城管用人机制,逐步减少协管员。应切实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力量配备,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等制度。

  “地方政府应加强城管人员岗位培训、人才培养和职业风险保障,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把好进人关、培训关、考核关。此外,还应善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整合资源,提高城市管理效率水平。”

  除了提升整体队伍素质外,执法理念和服务意识有待转变和加强。委员们认为,有效的城市管理不是过分地追求有序,而是以利民便民为先,树立服务型的执法理念。

  王彬成委员说,快速的城镇化让许多农民转变成市民,但其整体思想素质并未跟上城市化的节奏。这决定了城管要寓管理于服务,树立“公众城管”等新理念,将市民素质教育寓于执法工作中,将执法作为逐步提升市民素质的重要手段之一。

  城市管理需要全社会参与

  随着人们利益意识强化,社会组织的发展是大势所趋。在何香久看来,城管机构作为城市治理的末端,其执法行为要立足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在群众参与上下更大功夫。

  “为民执法是城管执法的根本要求,不断满足群众需求、与群众协商共治从根本上可解决执法难。”全国政协常委、民盟广西自治区委主委刘慕仁说,规范城管执法离不开群众的支持和监督。尤其是营造良好的协商民主、全民共治的社会氛围很重要。

  委员们认为,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市周边大量村民转为市民,但必要的城市意识和文明素养并未在短期内养成。群众对城市管理的标准和规范也不太理解和接受。对此,河南许昌、宁夏石嘴山等地对群众参与和宣传教育做法值得推崇。

  许昌市政府为提高全民素养,定期开展了十万市民进课堂、十万志愿者进社区、十万学生文明礼仪进家庭等活动,全方位带动社会成员参与城市治理。石嘴山市通过开展“城管义工”、“义务监督员”等公众参与活动,逐步引入公众听证制度,将服务触角延伸至郊区农村。

  “应让群众参与城市治理,发挥志愿者团体等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党校教授王长江直言,政府要对社会组织的多样化前景有充分的估计,为迎接这种多样化的发展做好应对准备。主动迎合百姓的诉求,培育、支持、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的发展。“党的领导要体现在通过有效的组织实现有序参与,通过社会组织的发展促进社会自我管理。”他说。

  对于当前城管执法社会形象不佳的现状,全国政协委员、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汪鸿雁认为,宣传部门也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法治理念。

  “城管部门也应主动作为,引导舆论。”她说,地方政府在每一项有关城市治理政策出台时,都应该将民众的生活习惯、整体素养等因素充分纳入其中,用他们“看得见、听得懂、接地气”的方式对其宣传教育,只有这样才能让政策落实和综合执法得以顺畅无阻。

 

编辑:孙莉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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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全国政协 双周协商座谈会 城市管理 规范城管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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