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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900余名失能人员获医疗照护险补偿

2015年10月27日 08:59 | 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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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年前,吉林省长春市市民刘女士的父亲患老年痴呆,母亲患脑出血,双双卧床不起。今年2月,刘女士把父母送到家附近一家养老院,但每月近7000元的费用像一座沉重的大山,压得她喘不过气来。自今年5月1日起,长春市启动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如今,除伙食费外,刘女士每月只需花费600元左右,就能让父母在养老院享受高质量的照料。

  近日,记者随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在吉林省调研时获悉,截至10月中旬,长春市共有35家定点照护服务机构开展了医疗照护保险业务,包括刘女士父母在内的907名失能人员享受到了照护保险待遇,照护保险统筹金已支付687万元。

  据了解,长春市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基金来源有3个: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补助资金和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历年结余中一次性划拨10%。据介绍,该市根据服务对象的特殊性,重点补偿完全失能人员的日常照料费用和医疗护理费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都是长春市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保障对象。在补偿比例上,长春市失能人员入住定点养老或护理医疗照护机构发生的照护费用,不设起付线,参加职工医保的补偿比例为90%,参加居民医保的补偿比例为80%;参保人员因病入住定点医疗照护机构接受短期医疗照护服务的费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按医疗机构级别,补偿比例从65%到90%不等。(记者孙 梦)

编辑:赵彦

关键词:失能人员 医疗照护险 国家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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