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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反拐工作情况良好:买方入刑从源头减少犯罪

2015年11月24日 08:53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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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建立寻亲平台

  今年9月,民政部、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收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于9月19日正式上线,自此寻亲平台不再仅仅依靠民间力量。截至目前,这一平台的访问量已突破550万人次。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打拐解救儿童从国家层面的专项行动变为全民参与的社会事件,从“微博打拐”“宝贝回家”到“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上线,实现了民间志愿活动与官方行动的顺利对接。

  根据民政部、公安部的通知,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接收打拐解救儿童后,应当在报纸和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上发布儿童寻亲公告。从儿童被送交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之日起满12个月,公安机关未能查找到儿童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应当向社会福利机构出具查找不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证明。此后,社会福利机构对于符合收养条件的儿童,应当及时进行国内送养,使儿童能够尽快回归正常家庭生活。

  陈士渠介绍说,过去一些孩子被公安机关解救出来,长期查找不到亲生父母只能生活在福利院,对孩子的成长是不利的。所以,按照公安部和民政部联合下发的通知,如果找不到亲生父母,从被解救开始最快1年3个月内,就可以让符合条件的家庭收养被拐儿童。

  陈士渠说:“通知特别明确,如果办完收养手续后找到孩子的亲生父母,孩子确实是被拐卖的,之前亲生父母因为某种原因血样没有采集入库,这种情况可以撤销收养,把孩子还给他们。如果孩子是被遗弃或者被出卖的,办完收养后亲生父母想把孩子要回去,是不可以的。”

  拐卖犯罪呈网络化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很多犯罪呈现出网络化,拐卖犯罪也不例外。去年,公安部指挥破获一起特大网络贩婴案,摧毁4个特大网络贩婴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094名,解救被拐卖婴儿382名。

  陈士渠介绍说,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实施拐卖犯罪的情况相对比较突出。比如,一些犯罪分子通过上网聊天,以相约游玩、交朋友或者给被拐妇女介绍工作的名义实施拐卖;有的犯罪团伙打着团购外籍新娘的旗号实施拐卖外籍妇女犯罪;还有一些人打着收养、送养的旗号买卖儿童。

  陈士渠告诉记者,公安机关目前主要的困难在于,拐卖儿童积案侦破难度较大。孩子十几年前或者二十几年前被拐卖,如今时过境迁,公安机关重新搜集线索、循线追踪比较困难。针对这种情况,公安机关建立了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将被拐儿童父母的血样检测之后输入到库里,搜集来历不明、疑似被拐人员的血样也检测输到库里自动比对。目前,已经通过这种比对方式,找回4000多名被拐多年的儿童。记者刘子阳


编辑:巩盼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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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打拐反拐 买方入刑 拐卖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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