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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低保监管形同虚设:屡现"权力保""关系保"

2015年11月24日 08:58 |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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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监管存薄弱环节

当地一些纪检、检察机关与职能部门干部表示,近年来,各地各部门不断加强低保资金监管工作,但在后期跟踪监管、审核把关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低保资金后期跟踪监管存在现实困难。贵港市民政局副局长曹福军说,在民生资金使用上,各部门从项目立项、规划设计、预算、审批、实施和验收等,都有各自的制度体系,难以有效协调。有的地方和部门只注重争取资金,忽视对资金发放后的监管,出现违规发放情况。

玉林市纪委调研报告显示,一些监管部门因民生资金项目多、业务量大、资金分散、人力缺乏,无法实施有效监管。在低保补助方面,目前玉林市共236人承担调查核实工作,如果按照要求必须在自受理低保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行100%调查核实,那么每人每天必须调查核实195人。

低保资金申请要经过调查、评议、公示和复核、审查环节,但有些乡镇(街道)审批部门以“询问”代替“入户调查”,以“签字盖章”代替“组织评议”,以“指示村、屯干部查看”代替“实地定期复核”。县(市、区)审批部门则以“电话审查”代替“监督检查”。

二是过程审核把关不严。一些部门审核把关不严,给部分基层干部腐败造成可乘之机。在农村低保金发放中,乡镇一级民政部门对村级所上报的众多材料无法一一认真审核,主要依靠村一级自查自审,从而给村干部以权谋私的空间。

一些基层办案人员指出,农村低保户相当多是高龄老人,既是文盲,身体又行动不便,本人的低保补助存折便由村干部代管或代领,由此便给了村干部截留和占用资金的机会。一些县地域面积宽,乡镇偏远村屯分散,交通不便消息闭塞,多数村民维权意识差,对补助资金抱着“得一点算一点,总比不得的好”的心态;有的害怕打击报复,不敢上访,不敢举报。

三是资金拨付存在薄弱环节。农村低保资金实行以户施保,在操作中存在挂户现象(即一户头上可能有几家人的低保),导致有的由户头领取后,少发给所挂户的现象,有的没有使用规范凭证等。这些资金的拨付由于缺乏规范,存在着较多漏洞,易造成不法人员从中克扣的行为。

一些基层办案人员指出,有的项目拨付环节过多,影响了资金发放的时效性,有时拨付到受援单位或个人时,已经是下半年,给不法干部隐瞒事实真相提供了较好的借口。有些乡镇涉农资金没有单独建账、专款专用,项目间相互拆借移用。

扎紧权力运行“笼子”

为从源头上铲除低保等民生资金领域滋生腐败的土壤,广西加大问责力度,集中查办一批涉扶贫开发领域的职务犯罪,严格处理民生资金领域违纪违法问题。

一是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民生资金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今年9月至明年6月,自治区纪委集中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于春生表示,要以“零容忍”态度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对工作不力的,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出现严重顶风违纪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坚决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二是检察机关惩防并举,重点监控职务犯罪高发群体。近年来,广西检察机关开展了查办农村低保等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的“小专项”行动,集中查办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影响农村稳定的涉扶贫开发领域的职务犯罪。针对村“两委”人员在协助申报、发放民生资金中职务犯罪易发高发特点,开展了村“两委”人员预防调查。

三是部分地方推行村务“微权力”清单给村干部戴“紧箍咒”。今年7月,广西来宾市武宣县制定《推行村级干部“微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厘清6大类30项让村民“看得见”“能监督”的村务“微权力”清单。这个县制定《村级干部行使“微权力”十不准》,给村干部设底线、拉红杠,让村干部明白“不能干什么”。当地干部群众认为,推行“微权力”清单有效遏制了村干部违法违规办事导致的“苍蝇式”腐败与“优亲厚友”不公现象。目前这项制度已在来宾市农村推广。(记者 刘伟 卢羡婷 程群)


编辑:巩盼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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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广西低保监管 权力保 关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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